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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說,米佳山有點孤注一擲的味道了,兩年的工資,好幾千塊呢。

他是真的看好這部小說,覺得華國的喜劇電影應該有所突破了,在和廠子裡談妥後,他從蓉城出發,前往京城。

他想盡快的和小說的作者談談,還要挑選一批演員。

《頑主》是一部京味十足的小說,電影肯定要在京城拍攝,否則拍不出小說的精髓來。

在京城的林子軒看了米佳山的信,並沒有懷疑這人是個騙子,這年頭用拍電影騙錢的人還沒有,都是國有企業,隨便打個電話就知道底細。

不過他沒怎麼放在心上,米佳山只是透露出有拍攝《頑主》的意圖。

林子軒很清楚這件事阻力很大,從他接到的來信就知道讀者意見嚴重分歧,想把這部有爭議的小說拍攝成電影並不容易。

電影廠會同意出資拍攝麼?

這個時候還沒有民營的電影公司,也沒有私人投資拍攝地下電影的情況,何況不是光有資金就行的,還需要上級主管部門的審批,這些都是麻煩事。

他給米佳山寫了一封回信,表明只要電影獲准拍攝,他願意把小說改編成劇本。

一個星期後,林子軒下班回家,在家裡看到一位微胖的中年人,帶著眼鏡,眼神溫和。

林伯清正在和中年人閒聊,那人看到林子軒,便從沙發上站了起來。

“想不到小林這麼年輕,我來自巴影廠,我叫米佳山,你叫我老米就行。”米佳山熱情的說道,“你的信我收到了,電影審批的事廠里正在辦,問題不大,咱們可以先籌備起來。”

“您坐,甭站著,我先去洗把臉。”林子軒趕忙說道。

米佳山有四十多歲,和林伯清年歲差不多,林子軒有點不好稱呼,他沒想到這人這麼急。

他到外邊的水龍頭那裡洗了臉,穩定了情緒,返回了房間。

他很清楚,一旦《頑主》被拍攝成電影,被全國觀眾所熟知,他會因此而成名,相對應的,對他的批判也會接踵而至。

但管他呢,有句話說的好,出名要趁早啊!

第二十二章 看上去很美

秋日京城的夜晚很愜意,不時刮來陣陣的涼風,讓人渾身舒爽,適宜飯後散步。

米佳山和林子軒走在夜色裡,米佳山對京城很熟悉,他在京城電影學院進修過兩年。

說起來,他們算是兩代人,卻談的很投機。

“小林,我本來以為你至少要三十歲,也只有到了那個年紀才能對生活有點感悟。”米佳山感慨道,“不過和你談了之後才發現我有點落伍了,你的思想很成熟,沒有年輕人的焦躁氣。”

“米哥,您別捧我,我就是早熟,平時愛琢磨事,京城話叫蔫壞。”林子軒自黑道。

在家裡他不好稱呼米佳山,可也不想把米佳山當長輩,便有了這個稱呼。

“也是,要不也寫不出《頑主》那種不正經的小說來,我好久沒看過這樣嬉笑怒罵,無所顧忌的故事了。”米佳山笑道,“前些年流行傷痕文學,恐怕以後就流行這種痞子文學了。”

“痞子文學?”林子軒疑惑道。

“你還不知道吧,《京城文學》雜誌社的編輯給的說法,我去過雜誌社。”米佳山解釋道。

“倒也形象,不少讀者來信都說我寫混混和痞子,是給社會抹黑呢。”林子軒自嘲道。

“我看重這個故事是因為其中的喜劇元素,但這個故事不僅有喜劇元素。”米佳山認真道,“在這個看似荒誕的故事裡,有著這個時代平常百姓的生活。”

“您言重了,我寫的時候沒想那麼多。”林子軒謙虛道。

他不能說我寫的小說多麼有意義,多麼深刻,反映了時代的風貌等等,那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