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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銀監會已經電告靜海市府,要求靜海市府督促靜海城商行加大清收不良資產的力度,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同時,按照監管要求進行必要的重組改造。

自1995年第一家城市商業銀行成立織錦。城市商業銀行已經歷了近10年的發展歷程,而城市商業銀行起步之初的發展戰略,現在回想起來很是耐人尋味的「保支付、防擠兌、穩過渡」,目前,這一戰略已經迅速轉變為「規範管理,穩健經營,加快發展」。然而,國內城商行地底子畢竟太薄了。大發展的動力又更多的來自於加入wto等外部環境的驅動,因此,當城商行吹響總攻號角時,還牢牢被三條繩索捆著:資本嚴重不足,單一城市制,巨額不良資產。

作為有經營風險的特殊金融企業,具備一定的抗風險能力是商業銀行正常開業和順利運轉的前提。而國際上衡量一家商業銀行抗風險能力的主要指標就是資本充足率。因此,處於防範風險地考慮,各國金融監管當局均要求,本國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必須達到巴塞爾委員會規定的8%的最低標準。否則,將對其經營活動進行限制。

據悉,到目前為止,靜海城商行資本充足率僅為112%,尚未達到8%的最低標準。而根據銀監會頒布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的新規定,城商行地資本充足率將下降2~3個百分點,即下降至4%左右的水平。

「這還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靜海大學國商院金融學副教授劉晉鐸在提交給聯投的報告中說,「從目前地情況來看,城商行補充資本金的渠道不外乎留存盈利和增資擴股。目前,儘管銀監會已經允許並支援商業銀行透過上市和發行次級債權來補充資本金。但在諸多條件地約束下,上市和發行次級債權對於城市商業銀行來講尚不太現實,至少對靜海城商行來說是這樣的。自城商行成立之初,其經營活動就被限制在靜海。當然,從當時的經濟金融環境和防範風險的角度考慮,單一城市制的經營模式是必要的。在成立靜海城商行之前,靜海的數十家城市信用社,而其中大多數都經營不善,面臨不良資產嚴重,管理混亂,風險失控等問題,處於破產邊緣。可以說,城商行是在一個爛攤子的基本出建成的,其成立初期的任務在於防範和化解風險,而非規模和地域擴張。但是近幾年來,單一城市制經營模式的負而效應日益顯現,並成為城商行進一步發展的障礙。靜海城商行的資產質量極度惡化,處於破產邊緣。」

林泉結束跟耿一民之間簡短的通話,坐在座位沒有動彈,會議報告裡驚心動魄的言辭:「靜海市府是城商行的最大股東,城商行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在到城商行之前,曾是周平的秘書,城商行的貸款決策也就與市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市府無法控制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靜海的機構,但是為了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甚至是支援地方政府的政績工程,又確實需要一家城市商業銀行為地方服務。」

林泉輕輕嘆了一口氣,他曉得這份博愛高字面隱藏著什麼。聯投可以硬著頭皮上地標專案,但是城商行一定要清除張權這個障礙才行。城商行的許多不良貸款都與市府的干涉有著密切的關係,可以更準備的說,跟張權的干涉有著直接的關係,城商行自歸入張權的勢力範圍之後,就幾乎成為麗景集團的提款機。

應銀監會的要求,必須對城商行進行必要的重組,但是一旦重組,必將改變政府的控股地位,拒絕市府繼續干涉城商行的經營,這是張權絕不願意看到的,他現在手裡拿著銀監行「政府需要對城商行控股意見」這柄上方寶劍,堅決抵制城商行脫離市府,脫離他的控制。

這大概也是耿一民想徹底清除張權最直接的原因。

林泉所考慮的也是柳葉天頂替張權之後要做的事情。按照按部就班的模式改革,指望在2006年,一下子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