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凝重,這讓可口可樂公司的人非常滿意,這麼一個有著莫大發展潛力的明星球員到現在為止竟然還沒有飲料方面的代言,這讓可口可樂非常重視雙方的這次會面。
連續九場四十加、四場五十加、屢屢打破聯盟的得分記錄,更主要的是史蒂芬還非常年輕,還不到二十一歲,再加上史蒂芬的外形出色,形象氣質又佳,又是一個非常具有話題的人。
所以可口可樂公司明知道史蒂芬這邊在待價而沽,還是主動找上門來,跟莫當斯接洽,希望史蒂芬能夠成為他們的全球形象代言人,並且提出了一個五年一千二百四十萬美元的價格。
算下來每年的代言費用是二百四十八萬美元,這個價格看起來不是太高,因為可口可樂旗下有近百名的明星代言人,他們執行的就是這樣的商業策略,史蒂芬的代言價碼已經屬於最頂級的那種了。
做為飲料界的兩大巨頭之一,莫當斯同時也在跟百事可樂公司進行談判,不過百事可樂只是希望史蒂芬能夠成為運動飲料佳得樂的代言人,不過價碼只有每年七十萬美元。
不過如果史蒂芬跟可口可樂公司簽下了代言合同的話,史蒂芬再喝佳得樂的時候,就必須偷偷地喝或者喝的時候把瓶子遮住,這是由於佳得樂是聯盟指定的唯一飲料,但是代言合同擁有排它性條款,史蒂芬不能在公開場合跟百事可樂旗下的產品有任何接觸。
雖然簽下來之後會有很多的不便,史蒂芬還是準備答應下來,答應可口可樂公司的邀請出現在這裡,就代表著史蒂芬已經有點動心了,除了代言合同的金額讓史蒂芬比較滿意外,可口可樂公司提供的待遇也讓史蒂芬很是滿意。
可口可樂公司將代言人員分為四個檔次,他們給史蒂芬準備的自然是第一檔次的代言合作,而在這麼多代言人中,這一檔次僅僅只有六個人,姚名的名字也在裡面,但是隻是第二檔次,他這一級別有三十多人。
史蒂芬答應下來之後並不是就直接簽字拿錢了,具體的條款還需要大量的談判來確定下來,並不是說可口可樂公司是一個世界級的大公司就得任由他們的擺佈,該爭取的利益必須得爭取,史蒂芬供養的紀經人團隊就是幹這個的。
對於一個運動員來說最重要的球鞋合同目前還要談判著,第一選擇仍然是中國的威克公司,畢竟雙方有合作的基礎,不過有耐克和阿迪克斯這兩家財大氣粗的公司在一邊虎視眈眈,威克公司只能不斷地提高著自已的價格。
史蒂芬拿到四場五十加後,幾方都加大了追求的力度,威克公司畢竟實力不濟,在資金上無法跟耐克和阿迪達斯相抗衡,不過這兩者旗下都有大量的球星了,在能夠投入的資源上自然不是他們能夠比擬的。
他們提出升格史蒂芬為他們公司終極代言人,只要史蒂芬的運動生涯還在繼續,就永遠是他們的公司的唯一全球代言人,當然了,他們可以簽下其它人打造系列產品,但是全球代言人只能有一個。
同時他們提出一個每年一千二百萬美元的代言合同,這個價碼只不過跟阿迪達斯將將持平,跟耐克相比還差一點,但是他們的優勢之處就在於擁有很多對史蒂芬有利的條款。
比如說根據史蒂芬每年取得的有份量的個人榮譽會有一定的額外獎勵條款,同時根據史蒂芬名下產品的銷售情況會給史蒂芬返還一定的股份,看清楚了不是資金是股份。
比如說史蒂芬名下的球鞋如果能夠達到一億雙的話,從這個合同開始計算起,那麼史蒂芬就能拿到威克公司近百分之二十的股份,這樣的話史蒂芬就會成為威克公司的第二大股東,如果再加上他們準備為史蒂芬新開發的運動服飾產品,這個份額還會繼續提升。
當然了,這個只是理論上的,按照史蒂芬幾款球鞋平均價在百美元左右來計算,一億雙球鞋的銷售額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