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美藝語帶嘲諷地說道,對於面前三個客戶的猶豫,她十分不惜。垂下眼簾,她又是扶了下眼鏡,不顧面前這些人的尷尬神情,繼續道。
“在你們走進律師事務所的那一刻,事情的結果就已經很明顯了。事到如今還要猶豫,不覺得後悔藥沒的吃麼?”
接二連三的嘲諷讓三人面sè通紅,金俊秀更是直接皺眉斥道,“我們找的不是何美藝律師您。”
“沒錯!”何美藝點頭承認。
“但是事務所既然委派我來,自然也有我們的理由。你們幾個要記住,從你們開始跟S。M對立的那天起,你們就會受到打壓、冷凍,被控制、被監視,所有人都會期盼著你們犯錯,期盼著你們宣告掃地,期盼著你們哭著回去乞求憐憫,然後繼續去當驗鈔機!”
“如果真的進入審判流程,你們的每一天都需要呆在屋子裡,不能去夜店,不能去見朋友,甚至連對外聯絡都要受到限制。你們知道麼?這案子會是整個韓國歌謠界的一個範例,從今以後你們所有的後輩都將因為你們的案子而受益,很多人都不會坐視不理。”
“我們沒那麼偉大。”樸有天搶著道。
何美藝輕輕一笑,“自私,這是個很好的品質。”
“所以你們就要更加的自私,不要去管任何無關此次糾紛的事。暫時收起你們的感情,我們要爭取的是你們的未來!”
她‘刷’地拿起面前的合約,對著幾人道,“只要訴狀被遞交到法院,你們在第一時間就會被斥為忘恩負義的傢伙。”
“公司裡一起訓練了多年的朋友都會成為你們罪行的證人……”
“相處很好的前輩馬上就會跟你們勢不兩立……”
“圈內所有的人脈都會馬上斷掉……”
聽著何美藝一條條羅列著訴諸法律會發生的後果,三人的臉sè也越來越難看。並不是不知道這些必須承擔的後果,冒著如此的後果還要訴諸法律,還不是因為公司的欺人太甚?
內部爭鬥他們插不上手,作為被波及的一方他們也很無辜。
選擇離開並不是無奈之舉,而是形勢所逼!
耳邊的說服聽起來讓人心煩,金在中直接抓起桌上的筆,‘啪’地一聲抽開筆帽,房間中歷時安靜下來。
“我只是想知道,我們明明沒有去找何律師,為什麼您會過來?”
工工整整的寫下自己的名字,金在中抬頭繼續問道,“在去找律師之前我們也瞭解過一些,合約訴訟是您的強項不假,但通常您不是隻著手於大企業之間的法律糾紛麼?”
金俊秀像個孩子,喜怒都寫在臉上。樸有天雖然紳士,但不耐煩的眼神卻揮之不去。
只有眼前的金在中,看起來還有幾分斤兩。
何美藝正sè起來,直接回答道,“因為我要成為公司裡最年輕的資深合夥人,所以需要一點聲譽跟聲望。改變了韓國歌謠界多年來陋習的訴訟律師,這名頭對我在司法界的發展也很有好處。”
“簡單地來說,我是要出名。”
想要什麼就直言不諱,在何美藝離開的時候,她就已經知道自己的坦白獲得了這幾個小子些許的信任。雙方都有需求便不用擔心會橫生枝節,此次見面,何美藝還算比較滿意。
但她滿意卻不代表所有人都很滿意,就在她出門之後,金俊秀居然直接詛咒道。
“這樣的女人,將來一定嫁不出去!”
委託書一式三份,東方神起三名成員的離隊計劃,這才剛剛完成了第一步。
有些事情註定會發生,縱使你想要阻攔也會束手束腳,就好像大學畢業的分道揚鑣,即便姜俊昊已經盡力推後了這個時間點,但曲終人散之時卻必將來臨。
敲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