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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子的話,他給我們描述這個燈泡,那他怎麼描述這個燈泡呢?沒法描述。他說燈泡發出一種刺眼的光,瞎子怎麼能知道什麼是光呢?因為他沒有光的感受。我們和老子相比,我們正好就是處於瞎子的這麼一種狀態。《莊子》中以輪扁動用斧子的技巧來說明語言文字的侷限性。輪扁講,他使用斧子的輕重緩急、自如熟練、得心應手的技藝,無法用語言文字來表達,也無法傳給他兒子。這也說明“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道理。

那麼我們怎麼認識道呢?要認識這個道,就像看張自強,把你的眼睛睜開看一看就行了。道不能言說,那該怎麼傳道呢?不說還不成,就要“可道”(文字般若)。“可道”完了之後,就象《金剛經》上講的:“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我們處於極性的層次,老子和釋迦牟尼佛領悟到的是非極性的層次。非極性屬性不能用極性屬性來表示,非極性狀態不能用極性狀態來對應,你看難不難!這麼一種難為的描述、表達,只有老子和釋迦牟尼佛這樣層次的人才有,別人沒有。“可道”和“可名”都是我們極性世界的一種交流表達,真正的“常道”、“常名”那是無相、無名的,到那個層次了自然就清楚了。這個必須要領悟、體悟、體證,絕對不能執著文字名相。同樣,《道德經》的內涵我們不能死執著詞句,著重在它的精神。現在好就好在釋迦牟尼佛的領悟、認識,他和老子的領悟、認識可以互相印證。要詳細講“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那就說不完了。你們可以好好地理解一下,體悟一下。等我們把其他的學說一講,如《莊子》和其它大乘經典一講,慢慢就會領悟。要是從文字理解,倒是六祖在《壇經》中講得更為明瞭。

“常無慾”是非極性的認識狀態,“常有欲”是極性的認識狀態。我們習慣於極性比量的思維方式,我們不瞭解非極性現量的靈明智慧。道本無名,名相是我們極性觀念的一種表達,證悟到非極性的“無慾”狀態時,如人飲水,冷曖自知。但要用極性的思維和語言來表達時,就覺得“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真實含意了。六祖惠能和懷讓的公案,正說明其中的道理,六祖問:“什麼物(常道的本來面目),恁麼來?”懷讓答:“說似一物即不中”。非極性的“常道”,無名、無象、無形、無狀,無一切極性屬性,以任何一物比擬都乖違本體之屬性,因為我們的思維本身是極性觀念的運轉程式,它一思維必然是應用極性概念的“運算”,產生出極性事物的分別,一旦啟用極性思維,必然“樸散”而“器”。一旦落入語言相,心緣相,一定陷進“有欲”的窠臼,就連老子用的“有欲”、“無慾”之表達,也落入極性範疇。言“有”依“無”在,言“無”依“有”存。“常有欲”與“常無慾”,“徼”與“妙”是文字的表達,所以極性難免。佛陀講:“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以“空”表達“常道”的屬性的真實性,但“空”是借住“有”才可成立的極性概念。真空之“常道”是非極性的,表達成“空”或“常”時,“有”和“非常”卻熾然卓立,所以真妄的一對極性觀念,同是“二妄”。

解脫思維觀念的極性束縛,才知真妄一樣,唯妄心分別而有真妄之念。本無一物的“常道”,當然無“真”與“妄”任何一物。同理,非極性的“常道”亦無“常有欲”和“常無慾”的觀念極性,更無“妙”與“徼”的境界極性。然而,處於“常有欲”的極性堅固者,被粗細極性纏縛得死死的,無法脫出,這正是老子講“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認識前提;也是老子講“常無慾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的機制前提。

要理解老子講的“道”和佛陀講的“實相”、“如來藏”、“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