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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幾年前,在一則招收新裁判員的廣告上,有一句這樣的廣告詞,“一種從事體育運動的不同方式”。今天,至少在職業比賽裁判這一級別上,那種不同的方式,可能已經沒有什麼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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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中的一個畫面

在日本舉行的我的世界盃決賽,關於這個話題,我已經說了很多。但是那個迷人的夜晚,肯定還有很多別的細節和別的畫面會留在我的記憶裡。就像我曾經說過的一樣,她註定會成為我職業生涯中的惟一。我想透過一個畫面來對她進行概括,我認為這樣做是很有意義的。

從技術的觀點來看,那無疑只是一件“小事”,但是如果從一個特殊的觀點來看,這件小事又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它讓我很好地解釋了裁判的執法原則。

那件事,就是埃德米爾森穿反球衣的事。

那是世界盃決賽的高潮。我當時注意到,有一位巴西球員的球衣被撕爛了,我就讓他去換一件球衣。這時候從場邊遞過來一件,他就脫下了那件被撕爛的球衣。但是當他試圖穿上新球衣的時候,他的雙臂跳起了芭蕾舞。他站在那兒,令人發笑地與球衣“糾纏”著,展開了一場小小的戰鬥。一次,兩次,他無計可施了。球衣就是不願意被他制服,儘管他的幾名隊友也跑過來幫他穿。後來,他的頭終於勝利地從衣領裡面冒了出來。這個時候,看臺上“哦”了一聲,觀眾們也鬆了一口氣,但是隨即又變成了一陣鬨堂大笑:原來衣服是穿上了,但是卻是反的。又過了一會兒,他終於把衣服給穿對了。看臺上又傳來了一陣慷慨的掌聲,祝賀他取得了成功,彷彿他剛剛踢進了一個精彩的倒鉤球。這時世界盃決賽才得以繼續。

我講述這個小插曲,並不只是為了去回憶這件奇怪而好玩的事情,而是出於一種很認真的思考。如果我當時按照規則的字面意思去執法,那麼,我應該先請那位球員到場外去換衣服,穿好了衣服再回到場內繼續比賽。但是如果當時我請他出去,就相當於是對他的球隊實施了處罰。在世界盃的決賽上,如果為了換一件衣服這樣的事情去處罰球隊,那麼,我就沒有透過合適的方式去理解這場比賽,我就違背了雙方球隊所展示出來的公平競爭的體育精神。當時最好的做法,就是選擇浪費一點時間——即使我沒有料到那次換衣服會變成一場柔韌性練習——因為如果堅決地執行規則,那麼我就可能會破壞掉那個平靜的局面。

跑,裁判,跑(1)

我所理解的“裁判技巧”,最關鍵的一點就在於賽前準備。為了儘可能好地做好一場比賽的裁判,一定要知道自己是被叫去做什麼的,然後使自己處於最佳的狀態,這就意味著任務、工作和注意力。

意味著,只要存在可能,就什麼也不放過。

準備,自然是和跑步聯絡在一起的,實際上裁判員在場上的90分鐘時間裡,就是要不停地奔跑。而今天的足球比賽,其節奏非常的快,非常的緊張,競技程度常常會達到很高的地步。因此,為了能夠以最好的狀態做出判罰,一個裁判員就必須依靠自己的體能準備,去適應球場上的速度。

只要你看上一場15至20年之前的足球比賽錄影,你就會明白,現在與過去相比,踢球的速度發生了多大的變化:你的第一感覺就是,錄影機是不是出了什麼問題,因為電視中的畫面就像是在放慢鏡頭一樣。但實際上並不是在放慢鏡頭,而是因為現在的足球運動員,動作更快了,有時候甚至沒時間去思考,而只是在重複訓練的時候已經練習了無數次的動作。他們踢球的速度是如此之快,以至於有時候他們根本沒時間抬起頭來傳球。這幾年來,人們在注意區分球衣顏色的同時,也開始十分注意區分短褲和長統襪的顏色,這是因為,現在的球員,已經開始透過這些來辨別隊友和對手了。同樣是這幾年,為了避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