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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陳公哲,在上海出生,祖籍廣東中山茶園鄉,父親到上海經營“粵瑞祥”五金行。所以陳公哲在上海的廣東會館中頗有威望。

姚蟾伯,江蘇吳縣人,上海顏料業鉅子。

盧煒昌,廣東中山人,原為上海禮和洋行英文秘書,後任新瑞祥五金號經理。

三人被稱為“精武三傑”。

其中,陳公哲為了精武體育會,曾兩度捐出宅址、家產和房屋給精武會作為會址,不斷的捐資散財,以致家道逐漸敗落。

林子軒此來就是找陳公哲的。

據說,陳公哲精通攝影技術,拍攝了初期精武體育會書藉的照片,並與程子培拍攝了精武體育會的電影記錄片五卷。

想要拍攝霍元甲的電影,陳公哲無疑是最好的說服人選。

至少他懂得這個行業。

陳公哲三十歲出頭,正值壯年,他是復旦大學畢業,接受西方教育,並不古板。

在一番寒暄之後,林子軒表明來意,並遞上劇本,特別申明電影上映後所得利潤全部捐給精武體育會。

他的意思很明顯,我拍這部電影只是為了宣揚霍師傅的俠義精神,不是為了賺錢。

一下子,就把自己放在了道德制高點上。

為了霍師傅我都這麼做了,你們還不准許我拍攝麼?

他不是不想賺錢,不過若是能因此得到精武體育會的好感,比賺錢更有意義,精武體育會在上海本地政商兩界都有極大的影響力。

而且還能借助這部電影打響明星電影公司的招牌。

相比較而言,那點利益又算得了什麼。

陳公哲不置可否,先看起了劇本。

他同樣是商業世家出身,看得出林子軒的打算,卻沒有點破。

說起來,精武體育會一直都缺少資金,他們自己也可以拍攝霍元甲的電影,不過他們不願意揹負用霍元甲斂財的罵名,才沒有去做,甚至提都不會提。

如果是外人來拍攝的話……

陳公哲匆匆瀏覽了劇本,都是稱讚霍師傅俠義行為的事蹟,沒有一點抹黑。

這倒是個不錯的選擇,當然還是要和其他人商量一下。

他認可了這個劇本,不過針對霍元甲的事蹟提出了幾點不實之處。

1901年,霍元甲在天津和俄國大力士比武的傳聞是不實的。

當時可能有所謂的俄國大力士,但應該只是跑江湖賣藝的,兩人也沒有交手。

1909年,霍元甲在上海和英國大力士的比武,英國人認為搏擊時只能用手,不能用腳,而霍元甲不同意,最終兩人商定使用摔跤進行比賽。

兩人約定在張園比武,時間到了,英國大力士沒有來,比武取消。

至於和日本武館的比武,其實只是切磋而已,並不是踢館,霍元甲不小心打斷了日本人的手臂。

還有最後霍元甲的死因,沒有證據是日本人下的毒手。

精武體育會內部對此的意見也不統一。

1919年,精武體育會創辦十週年,陳鐵生編寫的《精武本紀》中認為霍元甲是被日本醫生用一種“慢性爛肺藥”毒害的。

不過陳公哲對此的解釋則不同。

“霍先生原患有咯血病,自寓所深居時,時發時愈。日人有賣仁丹藥物者,時到旅邸,出藥示霍,謂之可愈咯血而治肺病。霍先生信之,購服之後,病轉加劇。”

也就是說,霍元甲原本就有病,無法判斷到底是不是死在日本人手裡。

林子軒和鄭證秋對視了一眼,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電影還怎麼拍啊!

幾次比武都沒有打成,說好的功夫片呢,說好的熱血和勵志呢,真相不忍直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