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在小鎮,不可能活下來。
三座土坯房已經修理完畢,都壘了可以燒火的土炕,門窗也都裝上,後面的栓馬的草棚,還有餵馬的石槽也都安裝好,院子的土牆修理好,整個小院雖然依舊破舊,卻是可以住人了。
虎皮和熊皮都賣掉了,價格極廉,這裡毛皮不值錢。
張浩這幾天一直在挖地窖,冬天這裡可沒有菜,需要現在就儲存一些蔬菜,以儲存菘菜、蘿蔔、土豆為主,還有就是各種蘑菇幹,需要去草地收集,或者去別人家購買。
隔壁鄰居也來串門,這裡的人並不排外,尤其對張浩這種帶著武器馬匹的人,那就是有錢人了,對於有錢人,更是不排斥了,很快,張浩也就和周圍鄰居熟悉起來。
小鎮人口其實很少,不超過兩千人,這裡算是一個交通要道,無論是鎮遠城的人去草原,還是草原上的人進鎮遠城,都要經過這個小鎮,不過小鎮並沒有官吏存在,屬於自生自滅的地方。
每天張浩到了晚上就會修煉,修煉完稍稍睡一兩個小時,然後就是燒上一大鍋肉菜,叫孩子們吃飯。
吃完飯就是訓練孩子們騎馬,練習打拳和使用武器,在這裡沒點武藝防身,那簡直就是肥羊,被人宰了都沒有地方伸冤去,以張浩智慧程式中各種戰鬥技巧,教授幾個小孩子完全沒有問題。
練習完畢後,就帶著五個孩子,騎馬去草原打獵,主要獵取野羊野牛,因為張浩要囤積各種肉類。
每天,張浩都帶著五個孩子騎馬出去,五個孩子,哪怕最小的么兒都會騎馬,花哥兒帶著么兒騎一匹馬,其他都是一人一騎。
張浩在前,其他孩子在後,距離張浩大約有百米遠,因為張浩要打獵。
一群野羊在草地遊蕩,張浩直接驅馬衝過去,沒等靠近,就已經張弓搭箭開始狩獵。
弓弦震響,野羊瘋狂逃竄,連續射出三箭,三隻野羊倒地,張浩呼哨一聲,花哥兒帶著幾個孩子策馬上前,他們的任務就是用繩索拴住野羊的腿,然後拖回家去。
也就是十來天的狩獵時間,張浩最少獵殺了三十多隻野羊,十五六隻野牛,還有就是獵殺了八隻野狼。
殺野狼是為了狼皮,狼皮禦寒能力極好,為了幾個孩子,他需要狼皮製作狼皮襖,還需要狼皮製作被褥,狼皮厚實,做被褥極其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