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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他五臟的啄食,而在於他的不死,由於他的不死,他的痛苦成了無可解脫的痛苦。而人恰恰相反,人被捆綁在生存之樹上,沒有兀鷹來啄食,只有一些蚊蠅來叮咬,所以他的痛苦並不十分深劇,讓他有足夠的耐性在這棵生存之樹上留連。他的痛苦是必要脫離這棵生存之樹的痛苦,這讓他想到自己是被縛的普羅米修斯,等待兀鷹來啄食,只不過這一啄是致命的,不會有內臟再長出來。在等待著致命一啄的過程中,人的痛苦接近了普羅米修斯,也就是說有了一點神的意味。

非實在的痛苦

人的許多痛苦都不是實在的痛苦,都是執著於自我的結果,佛經上所說的執著於我相。同樣的事發生在別人的身上,我們可能會渾然不覺,發生在自己的身上,就成了一個了不起的事件,被自己的心和思緊緊凝注著,越抓越緊。我們自我感覺是一個不幸的人,其實,是我們痴迷和執著於自己的不幸。真正的痛苦和不幸都不是單純的指向人的精神的,他還包括我們切實的遭遇和境遇。精神上的痛苦可以透過自我的心理調節,乃至昇華,來使之減輕,但切實具體的遭遇和現實的境遇,卻無法真正避開。這種有目共睹、人心感同身受的不幸,才是真正的不幸,由其產生的痛苦才是真正的痛苦。如果只是自己感到痛苦,別人看不到你應該痛苦的現實情境。那麼,你的這種痛苦就沒有充足的理由。但即使有充足的理由,也有很大的一部分是自我執著的結果。但執著自我是人的本性,即是本性就很難改掉,所以,至今人還是痛苦著,但沒有了痛苦,人生也許會淡而無味。

我仍痛苦著

我知道,我的痛苦無奈和掙扎只屬於我個人。在我痛苦時,別人體驗不到我的痛苦,在我掙扎時,別人看不到我的掙扎。一切外在的跡象都表明,即使我不是一個幸福的人,但也不是一個不幸的人,我沒有痛苦的理由。但我知道我仍是痛苦的。我的痛苦並不因為我痛苦得自私而稍減。我只為我自己的痛苦而痛苦。他人的痛苦只能讓我同情,並不能讓我痛苦。人類共同的痛苦我還沒有體驗到,如果體驗到了,我也會覺得是我個人的痛苦。因為我痛苦時,我看到的只有我自己。但我現在所承受的痛苦,確確實實是我個人的,因為我痛苦的原因和根由都是非常私自性的,是別人“沒有”,而我自己有的。“只沉湎於一己的悲歡是渺小的、狹隘的,要從渺小狹隘的自我中走出來,投入到更廣大的生活中”。勸世家們如是說。他們希望個人的痛苦能夠消解在整體之中,以眾人共同的生存狀態來抹平個人的私自性遭遇。從這種“整體”、“眾人”、“廣大”之中,我確實得到了一些安慰。但這也是發生在精神層面的一時化解,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我所遭遇的人生狀況。我仍然痛苦著、無奈著、掙扎著。仍然只看到自己在痛苦。從對人生人性的瞭解上,我知道,每個人的心中都可能存在著一個“悲慘世界”,只是我看不到它們,我所看到的只是這個世界歡樂的表象,但“歡樂的表象”並不能抵消我的痛苦,我仍痛苦著。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不變的生命

不變的生命

毫無疑問,我們的肉體遵循這自然的法則,每時每刻都在發生著變化,我們的思想也隨著歲月的流長,而不知不覺地改變著。誰也不敢保證若干年後,自己還會保持著今天的信念。世故也罷,成熟也罷,時代和環境的影響也罷,我們都不會停留在原地,保持著靜姿。但同時在我們的內心,在我們生命的深處,卻有確鑿感到某種不變的東西伴隨著我們。那似乎是一種感覺,一種對世界,對萬物,對生命,對自身的感覺。一種想到了,感到了,悟到了的感覺,一種存在的感覺,活著的感覺。

一切外在的東西都會改變,一切為應付外在適應外在的念頭想法,也不會保持長久。或者說,正是這種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