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著世界脆弱的平衡。
B 從整體上說,人類個體的獨特性被充分忽視,只有當他作為生命複製體時,才可能具有一些意義。在這裡,生命複製是作為生命個體一項最重要的任務和功能,至於他的獨特性只是作為一種很額外的東西。 。。
被判刑的人
意外的死
在某一天,你無意中聽到一個認識的人死了,你從未想到他會死,他在你的意識中應該是健康的活著。無論是在外觀上,還是在命運中,他都沒有絲毫死的徵象。他的死是個突然。但對他自身來說,又何嘗不是個突然。就在當天,他還做成了一筆買賣。就在幾個小時前,他還在同人談世事,論古今。還在盤算著近期的目標,遠期的計劃。他對自己即將結束的生命毫無預感。而幾小時後,他死了。他的死對生命的尊嚴及其存在的真實性提出了挑戰。生命為自己建立了一種虛假的高貴,讓自己相信,並真的相信了生命的實在,具體,可觀,它把生命的外在形式當成了生命本身。
突然的死,也既是意外的死。順理成章的死,也既是必然的死。人大都認為不經歷一系列的過程,比如疾病和衰老,就不應死去。人把死看得無比重大,輕易的死是他所不願意面對的。雖然死與死之間並沒有什麼不同。
被判刑的人
人其實一出生就被判處了死刑,但不是立即執行,他得到的審判是緩期。但人並不知道執行的具體日期,這個權力掌握在法官的手中。他可以隨時執行對你的審判,但也可能把這個日期推至很遠。但決不會像現實中的審判一樣,由死緩改為無期。他決不會放棄這個權力,他一意要置你於死地。這個法官可以稱為自然或上帝。
但我們並不覺得自己是被判刑的犯人,我們覺得自己是自由的,掌握著自己的命運。我們有時也會意識到這個審判,但我們覺得它不會很快到來,它還是很遠的事情。一個被醫生宣佈只有半年或一年生命的絕症病人很痛苦,而一個八十歲的老人卻並不覺得死會很快發生。看不到終點就等於終點的不存在,就如同每個人都知道有死的審判,但當日期沒被確定時,就好像不存在一樣。
我們從來到這個世界就是被判了死刑的人,我們都走在赴死的路上,而我們把這叫做活著。在自我的幻覺中,我們永遠覺得離死尚遠,甚至在接近終點時。我們仍不能改變這個初衷。
死使生命高貴
死使生命高貴
人只要活著,就永不能脫俗,活著本身就是一件很俗氣的事。你無法選擇一種真正別樣的活,無論你怎樣的偉大高深,只要你還活著,你就擺脫不掉俗人的一面。活著是大家都在做的事,你能夠在別的事情上做到獨異於眾,特立獨行,但你不能在活這件事上“變異”自己。你怎樣表現都是表現活,而不是別的。人只要活著,他就不能是神。耶穌如此,釋迦牟尼亦如此。沒有誰能是活著的神。我們只看見人的卑下鄙俗的慾望和卑賤的肉體。
或許只有靈魂才能部分的還人以高貴,但人在活著時,又很少能讓人看到他的靈魂,靈魂被過多的生存和生存慾望遮蔽了,掩翳了。靈魂沉默不語,靈魂靜坐在體內最不為人知的角落。
只有死才能濾去人身上塵俗的一切,在那個空無的位置上,看見一個半神。
失去神性的世界
這是一個失去神性的世界,但死亡使生命挽回部分尊嚴。生命至少在它最後的時刻是神聖的,至少在它離去之後是神聖的,懷念一個死者,就是懷念一個擁有了部分神性的人,一個超塵脫俗的人。因為他已不在這裡,因為他已棄離了卑下鄙俗的生存。我無法想象人類永遠不死,那將是對生命最大的玷汙和褻瀆。永遠不死就意味著人永遠失去了走向神性的可能,就意味著人將永墮著髒汙塵俗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