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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朕御極之初,嘗意至十三年時,國家必有拂意之事,非計料所及者。(乾隆十三年十二月辛卯諭)”

為什麼這樣說呢?乾隆十三年,他又遇到了哪一些事,讓他覺得以前的“預言”有了應驗?

第一件事,是皇太子及皇后之死。

乾隆十二年除夕,皇七子永琮突然出痘而亡(年二歲),他雖未經冊立,但已默定繼承帝位。在這之前,曾定為皇太子的次子永璉,也於乾隆三年患病不治(九歲)。兩位皇子皆為正宮娘娘皇后富察氏親生,看來,她無法承受這樣的打擊,乾隆十三年三月,終於在巡幸山東途次,不幸崩逝。

據說,愛子與愛妻的相繼過世,使皇上一反常態。有學者根據他事後寫的數百首悼亡詩,證明他對皇后情愛之篤。結果他變得暴躁易怒,嚴苛無情,動輒大發雷霆,——如果那是一個“正常死亡”,皇帝可能如此“精神失常”麼?

首先成為他的目標的就是皇長子永璜和三子永璋。他們因在喪禮中沒有哀傷的表示,“於人子之道毫不能盡”,被宣佈“斷不可承繼大統”,師傅和俺達一同受到處分。

四月,皇上發現翰林院草擬的滿語冊文中,誤將“皇妣”譯成“先太后”,欲傳旨查問,不料諸大臣皆已散朝。管院尚書阿克敦於是被革職問罪,刑部加重定為“斬監候”,盛怒的皇上以為尚輕,改交吏部治罪。結果,刑部堂官署理滿尚書盛安、漢尚書汪由敦、侍郎勒爾森、錢陳群、兆惠、魏定國均被革職留任,阿克敦斬監候,秋後處決(後赦)。

五月,因皇后初祭物品不夠潔淨,光祿寺卿、少卿、署丞被降級呼叫。

工部則因辦理皇后冊寶不敬,全堂問罪。

禮部因王公大臣行禮多有不妥,尚書海望、王安國降級呼叫,其他依律處分有差。

宗人府也幾次受到申飭。

其後,外省官員也被殃及。皇后逝世訊息公佈後,一些官員並沒有具摺奏請來京弔祭,這引起了皇上的不滿,特別是對那些滿族大員。兩江總督尹繼善、閩浙總督喀爾吉善、湖廣總督塞楞額、漕運總督蘊著、浙江巡撫顧琮、江西巡撫開泰、河南巡撫碩色、安徽巡撫納敏等五十三名,均在懲處之列。

風暴繼續擴大,這一次是“違制剃髮”。六月,皇帝宣佈,“本朝喪禮,薙髮之罪最重”,一經查出即行正法。但它頒發得晚了一些,一些官員並不清楚這一祖制,有的則已經剃頭。首先被發現的是錦州知府金文淳(幾被正法),'4'繼之有盛京、杭州、寧夏、京口、涼州、四川等地的八旗駐防官兵。但使皇上怒不可遏的是江南河道總督周學健,不但和他屬下文武官員全在百日內剃頭,而且朝廷內外風聞已久,竟無一人奏聞。為此而受到嚴譴的有總督尹繼善、大學士高斌,周學健(另有受賄罪)與塞楞額則被賜令自盡,湖南巡撫楊錫紱、湖北巡撫彭樹葵均被革職。

這些都是中國官方史料的記載。在傳教士劉松齡(Augustin F·Hallerstein,1703~1774)筆下,事情就不僅有這一個層面,乾隆十四年11月,他在一封私人信件中寫道:

“一片烏雲聚集在中國的天空之上……

“在福建,他們用刀和繩索殺死了屬於多明我會的一個主教和他的四個助手;在南京,我們耶穌會的兩位神父也被殺了;還有在江西,一個方濟各會的人也被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

在這之前,乾隆十一年(1746年)六月,福建福安縣破獲了一起西洋教士秘密傳教的案件,四位神父以及福建教區主教白多祿被抓了起來。

當時任福建巡撫的周學健幾次上奏問題的嚴重性:“西洋人精心牟利,獨行教中國一事,不惜巨金。現據白多祿口供,澳門共有八堂,一堂經管一省,每年由西班牙國撥出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