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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重要;它與其說是為了證實清人統治的“合法性”,不如說是在積極地確立清代在中國數千年曆史中的地位。而且,化“空言”為“實事”,其意義怎樣說來都不過分。

但“迴向三代”,卻並非那麼容易。在歷史上,至少曾有過兩次重大的嘗試,一次是在漢代,'9'一次在宋代,都未能成功。'10'僅就主觀原因來說,前一次可謂“貌合神離”,後一次卻是“君相分立”。乾隆朝則過於突出皇帝個人,不但君相合一,甚至君代臣職。皇帝的素質暨儒學素養是超越前人了,甚至不在一般朝臣和名儒之下,但也造成了所謂“君孤”的現象。

乾隆四年八月壬辰,刑部尚書尹繼善面奉諭旨,曰:今當“上法”三代;但經一番閱歷,才知其難。只有寄望“與諸臣交相儆戒”,人君當上法堯舜,遠接湯武,不當以三代以下自畫。意謂希聖希天,有為者亦若是耳。由今觀之,不但堯舜湯武,夐乎難追。即(漢)文帝(唐)太宗,亦且有志未逮。可見天下事,責人甚易,而自處則難。局外旁觀甚易,而以身閱歷則又難也。'11'

而施政之中,不如意事,十常八九,乾隆五年正月壬戌,御史朱續晫條奏三折,以為效法漢之文帝、唐之太宗,不若效法唐虞三代,上諭:

若浮慕虛名,有意規仿,則效法漢唐,尚屬虛假,而況於唐虞三代乎。

表示不願改變初衷。'12'

七月庚寅,復諭:初意於“養民”有所成效之後,即興“教化”;它不是發展經濟與地方建設,辦幾件事就可以令人滿足的,朕之初意,俟養民之政漸次就緒,閭閻略有盈寧之象,則興行教化,易俗移風,庶幾可登上理。豈封疆大臣,能辦地方一二事,遂足以滿朕之望乎?

朕日以皋夔稷契望天下之督撫,天下之督撫。亦當以皋夔稷契自待。不可識見短淺,過自匪薄,徒沽名譽,徒邀嘉獎,為言官之所輕也。'13'

乾隆六年七月辛未,上諭:本朝政治清明,並無歷代之弊(如女寵、宦官、權臣、強藩等),昔人謂持盈守成,艱於創業。非有德者不安,非有法者不久。夫振綱紀,修制度,可謂有法矣。然此特致治之具,而未可為根本之圖。……(我國家)內無詖謁之女寵,干政之宦官,朝無擅權之貴戚大臣,外無擁兵之強藩巨鎮。凡歷代以來,所為腹心之蠹,跋扈之奸,不但無其人、無其事,抑且無畿微之萌蘗。

出現這種情況,乃是因為康熙以來,連續出現幾個“英主”,設若將來遇到“庸常之主”,國是豈不“必致凌替”?——這正是朕心中之隱憂,由此以觀,數十年來,惟恃皇祖皇考暨於朕躬,以一人竭力主持,謹操威柄,是以大綱得以不隳耳。倘或遇庸常之主,精神力量,不能體萬事而周八荒,則國是必致凌替矣。此實朕之隱憂,而未嘗輕以語群工,亦終不能默而不以語群工也。

所以,此時“回覆三代”,建立“萬年不拔之基”,方是“根本之圖”,今國家當太平之日,承重熙累洽之後,所以立萬年不拔之基者,誠不可不及是時而加之意也。……唐虞之治,方策具在,不師其跡師其心。為之有其漸,施之有其方,實非不可舉之政。……語云:取法乎上,僅得乎中,……假令畏難圖便,晏然自謂已治已安,則禍患即已潛伏,不可不懼也。'14'

仍在堅定的宣示他的決心,甚至不惜出以危言(禍患潛伏,不可不懼);“唐虞之治,方策具在,不師其跡師其心”一句,更表示出具體的操作方針,非“泥古不化”者可比。

此際除御史朱續晫外,還有一些重臣表達了對“迴向三代”的支援態度(儘管這仍不能讓皇上滿意)。乾隆九年二月乙丑仲春經筵,大學士鄂爾泰等奏曰:

皇上精一執中,繼唐虞之道統,尊崇正學。一天下之人心,……天德王道,備於是矣。'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