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各地出現了不少“閒民”和眾多改業的現象。'11'與清初以墾荒為主的移民頗有不同,投入的生產也從一般農業轉入經濟作物或工礦業。清人朱澤澐說:
古之閒民十之一,今之閒民十之六,……三代聖王,位閒民有地,教閒民有法,……(今州縣宜)教之以耕耨,教之以攻業,教之以浚畎澮,教之以遠服賈,……'12'
這些表明,工礦業的興起是經濟發展到某種程度之後的一個自然發展趨勢。特別是南方一些省份,本來“生業甚少”,隨著人口的日益增多,耕作之餘,只能向工礦業去謀求出路。因此康熙皇帝曾說:“總之天地間自然之利,當與民共之,不當以無用棄之”;'13'乾隆三年上諭:“地方大吏原以地方整理,人民樂業為安靖,豈可圖便偷安,置朝廷重務於膜外,而謂之安靖耶”?'14'已把礦政與前述農政、糧政諸方面的努力結合在一起,使之成為當時“養民”的一個重大措施。
不過,有關經濟政策的這些情況,在當時的外國觀察者,——無論是朝鮮李朝,還是西洋傳教士,——那裡似乎都沒有什麼反應。這是為什麼?它們難道並不重要,在三百年後,卻一一顯現出了特有的價值?'15'也許,是因為那些外國人有他們自己的觀察重點,或是我們見識不及吧。
如根據早一時期的傳教士報告(集中體現在1735年出版的杜赫德的《中華帝國志》裡),法國重農派學者魁奈(Quesnay)曾得出如下一些結論:康熙和他的繼承者雍正皇帝,制訂了一些很有利的規章以激發農耕者的競爭。極為罕見的,魁奈還為中國的人口眾多辯護:財富成倍地增長,自然導致了人口的增加。就此他寫下了這句格言:“但願人們重視人口的增長,多注意收入的增加”。
魁奈還注意到,在中國,所有權是非常安全的;就是那些僱工與佃農,都受到法律的保護。正是這些,保證了它的持續性。'16'
而在同一時期另一位有名的耶穌會士巴多明(Dominique parrenin,1663—1741)看來,中國雖然存在著人口問題,但“我認為中國提供了足夠其所有居民們生活的糧食”。這是因為,雖然中國絕對沒有如同歐洲那樣的戰爭,也沒有瘟疫,更沒有流行病,但正“是饑荒使中國擁有的巨大數額的人口每隔一段時間大大減小其密度,那麼中國很難和平地生存下來”,這比馬爾薩斯大約早了半個世紀。'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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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布羅代爾也說,在有關問題上,他毫不後悔使用“工業”一詞,而不說“前工業”活動,《15至18世紀的物質文明、經濟和資本主義》(中譯本),第二卷,頁311;按,《周禮》所謂四職兼修,三農九穀之外,園圃、虞衡、藪牧三者,在古代本非屬於農業範圍。如“藪牧”是指畜牧;所謂“山澤之利”,是指金玉銅鐵等礦冶、齒牙革角竹木等手工業原料的發掘,以及鹽業等。
'2' 如“藪牧”是指畜牧業;所謂“山澤之利”,是指金玉銅鐵等礦冶、齒牙革角竹木等手工業原料的發掘,以及鹽業等;即令是“園圃”,也不歸小農所有和經營。
'3' 據國外學者研究,世界先進國家在工業化過程中,存在著一個“早期工業化階段”。其特點就是農村家庭手工業並未脫離農業,且大多與紡織業有關;其中商業性手工業生產的收入已經超過農業收入,家庭手工業由原來的農家副業的變成了主業。這也被稱為“原始工業化”,雖然並不能必然導致近代工業化的出現,但已構成了它的一個先行階段;美國學者諾斯(North)也說:“工業革命並非與我們有時所認為的那種與過去根本決裂;恰恰相反,它是以往一系列漸進性變化的積累”,它經歷過一個“農村家庭工業時期”,參見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