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沙發看著丁若綺,雖然她看起來比過去的幫傭年輕許多,但除了這個原因,談飛不會留其他女人在他家裡。
“是老師的新管家。”也許工作內容和幫傭差不多,但她覺得管家聽起來稱頭多了。
“那麼有幾件事我要先跟你約法三章。”
“呃?是。”她在沙發坐下,雙手置在膝上,眼前的男人看起來很嚴肅,正經八百的神情讓她不由得也認真起來。
“第一, 不準對談飛有非份之想。”
丁若綺內心一顫,她三分鐘前才決定對他亂想,怎麼立刻就被捉到把柄了。
“為……為什麼?”她鼓起勇氣要問明白,只是想想而已又不犯法,“老師結婚了?還是有女朋友?”她深吸一口氣,抱持著聽到幻滅答案的心理準備。
“沒有。”
“那就好。”丁若綺拍拍胸口,她倒不是對談飛抱持什麼希望,她的心態只是像女孩子迷偶像一樣,雖然遙不可及,但只要對方單身,她就能繼續作美夢。
“你接近談飛有目的?”方震突然蹙眉,該不會又出現一個書迷來充當管家吧!“誰介紹你來的?你是談飛的書迷?東西收一收可以走人了。”他直接開除她。
丁若綺瞠目結舌,“為、為什麼?”
“因為談飛討厭糾纏不清的麻煩,那會影響他的創作心情。請你立刻離開!”上一個管家就是被發現有意圖的接近談飛,才會被他辭退。
“等一下,我不是他的書迷,事實上我根本沒聽過他的名字。”丁若綺急忙澄清。
“你不認識談飛?沒看過他的書?”方震挑眉,一臉不可思議。
“真的沒看過。”丁若綺老實承認。
“那誰介紹你來這裡?”
“其實我是上臺北找工作,本來以為我同學住在老師隔壁,但不知為何弄錯地址又聯絡不到對方,我一時沒地方可去,所以老師留我在這裡幫忙。”
“姑且相信你的說詞。”方震不免意外談飛這麼輕易就僱用一個人,但她的眼神看起來不像說謊。
“我說的是實話。”丁若綺嘟嘴,有些不滿他的懷疑。
“好,既然是來幫忙就只要做好份內的事,不能對老師有非份之想,如果造成他的困擾,你就只能摸摸鼻子走路。”
“呃?想想也不行嗎?”她小聲說著,只是作作少女夢,又不是奢望飛上枝頭做鳳凰。
“不行!這是留下來的第一條件。”其實談飛並沒有明文規定,但身為經紀人的方震習慣先幫他擋下一些花蟲,減少異性及書迷對他的騷擾。
“喔。”丁若綺很不情願的點頭,那她改迷別的偶像好了,不要再對談飛幻想,反正她也只是一時被他的外表迷惑罷了。
“第二,不準對任何人透露談飛的住處。”這一條才是最重要的。
“誰都不行嗎?”
“絕對不行!談飛曾因不小心住處曝光,造成大批書迷圍堵,因此搬了兩次家,所以如果違反這項規定,要罰款一百萬。”方震故意把話說重,他看出這個女孩心思單純,為了避免她不小心洩露訊息,他必須提早預防。
“一百萬”她哪有那麼多錢,就算把自己賣了也不值那些錢。丁若綺被鉅額賠款嚇到,心想是不是乾脆辭職走人算了。
“只要不刻意宣揚,就沒什麼好擔心的。”
“那……如果我沒說,卻不小心被人知道怎麼辦?”一百萬的數字讓她頭暈目眩。
“只要不是你說出口,就不算你的責任。”
“喔,好。”她死也不會說出口,幸好她與朋友不談論作家,如果是明星她也許會不慎說溜嘴。
“還有嗎?”約法三章,應該還有一章吧!
“其他是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