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滾到牆邊——靜止!我愣在那裡,腦袋一片空白,有五秒中大家就這樣你看我,我看你,直到小軒翻翻白眼,用他那萬無一失的腦袋,再次發揮急智,“鄰居!我們是鄰居,她跟我住在同一個小區裡,我住C幢,她住E幢!”
“對呀對呀!我住E幢!他住C幢!我住八樓,他住十八樓,我腳踏車壞了,讓他送我!”我一連串地說著,以為自己到了警察局錄口供。
看到他們幾個一副“原來是這樣”的表情,我想不用到明天,所有的人都會知道,那個快僱殺手的丁寧夏就住在那個快被追殺的陸幻軒附近。
“真是好巧!”鼓手笑了笑,“真奇怪呢!平時看你倆在週會上拼得你死我活的,怎麼突然就變得這麼要好了?”
“不打不相識嘛!”
“知己難逢呀!”
我倆就像唱雙簧似的,一輩子沒這麼默契過,嘿嘿!
“其實有時她在週會上提出的建議很好!”
“其實他在週會上反駁我的建議也很好!”
“我佩服他,他唱歌很好聽呢!”為什麼越來越噁心?
“你也不賴,文藝部備受推崇呢!”
“哪裡!主席你過獎了!”惡!好想吐!這傢伙幹嗎?
“來客串一下吧!”
“啊?”
“聽說你唱歌也很不錯!來客串一下吧!小古、小順、阿平,謝謝!音樂!”
嗯,上當!
今年的校慶日,剛好是在星期五,本來該是黑色的星期五在今天看來卻是我們的幸運日,因為今天不用上課又可以玩個夠本,晚上看聯歡會晚了也不用擔心睡晚了明天起不了床,今年的校慶真是太棒了!
早上各班做準備工作,下午就開始園遊會了。整個下午我就拉著小可和曉曉,到各個班級去串班。今年的新生聰明極了,設立了許多有趣的遊戲,比往年精彩好玩多了,大家玩得不亦樂乎,不管有沒有拿到獎品,都體現了重在參與的精神。
當然,我就不是那個重在參與的人了,我重在拿獎品。
我運動細胞雖然比不上小軒,但還不錯,舉凡和運動有關的遊戲,獎品都是手到擒來,再加上小可和曉曉,不愁拿不到獎品。曉曉常常幫助別人,她一玩遊戲,大多數同學都會故意輸給她,以報答她平常的好心。小可就更不用說了,碰到和男生玩的遊戲,她出馬就立即搞定,對方簡直是雙手奉上獎品。就拿高三(6)班那個摸人貼紙的遊戲,規定一男一女,其中一個蒙上眼睛,自轉五圈後,按照要求走過去把紙貼在對方的臉上或手和腳的部位,結果小可還暈頭轉向搞不清楚方向時,對方就拉著她的手幫她把紙貼到指定的部位上了。沒辦法,人長得漂亮,就是有這種好處,唉!羨慕不來的。
結果算了一算,我又是拿獎品最少的那一個了,沒辦法!只好請客了!我們說好了,三人中誰拿獎品最少誰就要請客:冰淇淋每人一根,可樂一人一罐,薯片一人一包,外加星期天請吃麥當勞,任點!真是慘吶!慘無人道吶!
最慘的是,今天的小賣部也熱鬧非凡呀!買個零食也要排隊;最最慘的是,我是那個苦命的排隊人,那兩個丫頭跑去學校的操場上等吃;最最最慘的是,我居然排在最後一位!唉!
“咦?你也來買東西!”
熟悉的嗓音在耳邊響起,一滴水珠從我額前滴下——不會吧!在這種熱鬧非凡的地方,居然還會撞見他?
一如既往的開場白,我沒好氣地轉過身說:“你怎麼會在這裡?”
“問得好!”他中肯地點頭,“買東西!”
每次只要聽他說話,我的火氣就莫名其妙地往上冒。
“退後,不要跟在我後面,跟屁蟲!”
“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