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他們微微上挑的眼睛,真的有點像。
只是站在門口,踩著高跟鞋的女人,更加成熟年長,目光有些犀利直接。
而林容跟林有太倆姐弟,平四的眼神更加陽光爽朗一些。
“大姐。”林容苦笑了下,只能把身邊衝動的林有太拉住,“你進來吧。”
“什麼大姐!林小容,你在叫誰!我們哪裡還有什麼姐姐,你在開什麼國際玩笑!我,林有太,長大到現在,記憶裡就從來沒有什麼大姐這個生物!”林有太幾乎是咆哮著擋在面前。
那站著的高挑成熟女子,卻是輕笑了下,她笑起來的時候更加跟倆姐弟相似,“我來是談工作的,並不是來認親。不要誤會了。”
林容捏了下林有太的胳膊,示意他不要再說話了,“我知道的,林大律師,你請進吧。”
林有熙,比林有容年長三歲。
在林母神志不清之前,就已經跟林父離異。
大姐跟著父親,兩姐弟都跟著母親。但他們說是跟著母親,但其實就是被拋棄的孩子而已。
林母最後完全喪失了行為能力,不要說是養活兩姐弟,根本是連照顧自己都做不到。
最後他們的監護人,是已經退休的外公,老人家花光了所有積蓄,也沒能讓自己的女兒清醒。
林有容跟林有太,哪怕是九年義務教育,也都是靠學校的補貼過日子。
那年她十三歲,帶著才上小學的林有太,在路上撿塑膠瓶,被韓卿遇見,帶入了星雲。
從此之後,她拼命練習,渴求有一天能夠賺錢,再也不要回到從前的清苦日子,她發誓要出人頭地,照顧弟弟,然後……證明給拋棄她的父親看。
要說沒有恨,是不可能的。
如果當年被帶走的是林有容,而不是林有熙,那麼現在成為社會精英人士的可能也是她,生活幸福美滿的也是她,而不是林有熙。
但是所有的這一切,都已經過去了。
林容知道,當林有容站在舞臺上接受掌聲的時候,她其實非常渴望著有一天能夠跟僅有的家人團聚。
林有太也好,林有熙也好,林父也好。
人有了錢,有了大房子,才會發現真正缺少的根本不是這些。
夜深人靜的時候,林有容也會覺得孤單,想遠方的親人到底過得如何。
“林律師,你坐吧,要喝什麼嗎?”林容把林有太推走,笑著問這個跟她容貌有些許神似的人。
林有熙臉上,那一直高冷的表情有一瞬間的崩盤,“白水就好了。”
雖然她很快恢復到原本生人勿進的樣子,但林容還是眼尖地看到了,“林律師,我聽說你特別擅長維權的訴訟案件。我想要起訴當年捏造唐國強跟我緋聞的那家報社。”
林有熙愣了下,眼中的光芒有些閃爍不定,“你當年為什麼不走訴訟?兩年的訴訟時效,現在已經過了。”
林有太想要插嘴,結果被林容按住了。
她眯了下眼睛,看到林有熙表情中的糾結,心中微動,“啊,已經不能起訴他們了呀。當年,我是受到了恐嚇……”
“什麼!”
林有熙跟林有太異口同聲道,連上揚的音調都是一模一樣的。
林有太哼了一聲,先別過頭去,一直冰塊臉的林有熙表情也有點尷尬。
林容心中暗自偷笑,看來這個親姐姐也不是完全不關心自家的妹妹。
“林小姐,當時你就應該報警,應該走法律途徑保護自己。”林有熙看到對方雲淡風輕,此時還有點悠閒的樣子,心裡就突然升起一股莫名的火氣,“根據刑法的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