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妙兒的親事就是尤氏眼下心裡唯一的心願,因此為了不讓尤氏再繼續操心下去,妙兒最終選擇答應了尤氏的安排:“妙兒都聽孃親的!”
反正現在讓尤氏高興是最重要的事,至於以後是不是真要嫁給徐四郎,妙兒覺得那時候再考慮和想對策也不遲……
尤氏自是不曉得妙兒心裡的盤算,她只因妙兒的話而感到十分欣慰,於是一回到張家,尤氏就率先把這件事告訴了張老爺子。張老爺子對妙兒的親事本就不太關心,因此只略微問了尤氏幾句、便點頭準了這門親事。
張老爺子點頭後,尤氏才象徵性的通知了張光一聲,這徐天光乃是張光的好友,張光自然也不會反對這門親事了。
因此接來下來尤氏便開始忙著籌備妙兒定親一事,徐張兩家也按照北宋閩地風俗,先是起了草帖子走了個過場,兩家相互允許後再起細帖子,寫明家中上下三代人的名諱,議親之人的身份、田產及官職之類。
因徐家還未分家、徐四郎也還沒分到應得的田產家產,加之徐四郎如今才九歲、前途未明,因此最後兩項田產、官職之類俱是空著,妙兒的妝奩要根據徐四郎今後的身份來衡量,因此眼下也暫時控制。因但凡定娃娃親的人家都是這樣,因此徐張兩家對這一點都沒什麼異議。
起完草帖雙方交換細看過後,緊接著徐家要備一擔子許口酒,以花絡罩著酒瓶,並飾以大花八朵、彩色羅絹或銀白色的花勝八枚,還要用些花紅纏系在擔子上。此舉宋人稱之為“繳簷紅”,是男女定親、男家需送與女家之物。
女家接受男家送來的那擔子許口酒後、必須按照規矩回禮,取許口酒酒瓶二瓶,內盛入淡水、並放入活魚三五條,筷子(箸)一雙,備齊後送與男家,此舉宋人稱之為“回魚箸”。
走了前頭這幾道儀式後,接下來徐張兩家便湊到一塊兒,商量什麼時候下小定、什麼時候下大定,以及徐家是不是要親自相看媳婦兒等事宜。
這妙兒和徐四郎眼下都還小,因此下定自是不著急,加之妙兒比徐四郎小了四歲,因此徐張兩家商量過後、決定等妙兒過了十二歲再逐一下定。至於相看媳婦兒,眼下妙兒還小、看不出張開後的模樣,因此自然也就暫時不用相看了。
雖然徐張兩家定的是娃娃親,可要操辦的瑣事卻也有不少,加之隨後便迎來了繁忙的年關、兩家都要忙著籌備過年的大小事宜,因此這門親事一直拖到正月過後、雙方彼此交換了定親信物,事情才算是辦妥了……
也就是說,妙兒最終在六歲這一年,和十歲的徐四郎定了親,兩人成為了未婚夫妻。
而尤氏安排好妙兒的親事後、才徹底的鬆了口氣,心想只要兩個大兒子和妙兒今後能夠過得好,那年紀最小的么兒、張四郎就可以依靠他們了。因此尤氏並沒有替張四郎安排好以後的路,畢竟張四郎今年才三歲,尤氏就是想安排也安排不了多久,還不如索性把他託給兄姐照顧。
哪知張家卻突然出了一件大事,打亂了尤氏的計劃、讓她不得不也替張四郎操了一番心……
話說張四郎被張大郎接回家後,就被尤氏強行留在了身旁。初始張老爺子和張光都有些不悅,擔心張四郎會剋死哪個親人,或是給家裡帶來厄運。不過尤氏提出張家要是不養張四郎,她就要把張四郎送回尤家給孃家人養,張老爺子怕被人取笑說連孫子都養不起、要讓媳婦兒的孃家出力,於是最終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任尤氏把張四郎留在身邊。
所幸的是這年一過完、張四郎也就三歲了,算是平平安安的度過命最硬的頭三年,此後也得以繼續留在張家、不必再送去窮親戚家寄養了。
————————————————6。19號第二更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