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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陳述。”

崔研希點點頭,說道:“五年前,透過一致協議,崔家把我嫁給權至龍,並要求我監督他的一切行動,脅迫我生下他的孩子,以此當做崔家要挾他的把柄。。。。。。權至龍一直拒絕與我同床,發生關係。於是崔家命令我給他下藥,但因為藥量不夠,使他脫險。。。。。。為此,崔家命人囚禁我,毆打我,拍下我的粿照以示要挾。。。。。。”

始終低著頭的權至龍,剎地看向崔研希,呼吸一瞬間停滯了。

“崔家要我極力引誘權至龍,我不從,他們就變著法的折磨我,羞辱我。。。。。。2015年3月9日,我偷偷潛入權至龍的房間,結果再次遭到他的拒絕。擔心崔家對我實施報復,我很害怕,也很絕望。。。。。。於是,我跳下了漢江。後被崔家搶救過來,重新被他們安排在權至龍身邊,繼續執行計劃。。。。。。。審判長,請您相信我,我從未失憶,所有的事情,包括她們在我身上留下的傷痕,我都記得一清二楚。且有信物為證!!”

陪審席上一陣騷亂,包括崔聖賢等人,無不露出震驚和憤慨的表情。他們的確很好奇當初兩人結婚的原因,但是萬萬沒想到。。。。。。

只有權至龍怔怔地盯著女人的背影,一時間忘了他偽裝出來的淡定。

怎麼會呢?研希怎麼會記得?她怎麼會清楚“自己”的遭遇,他的拒絕,包括囚禁,摞照。。。。。。。她怎麼會知道的?

被告方自然不肯承認,崔父直指研希說謊,做假證,激烈到一定程度甚至開始謾罵。

法錘敲了三下,審判長威嚴地說:“肅靜。”

律師之間再起“爭執”。權至龍根本無心去聽,只默默望著那個背影,倔強的,而又堅強的背影。

鑑於三方關係混亂,又因崔研希為原告辯護,且有翻供頂罪之嫌。審判長與他人商量一番,決定暫時休庭,五日後重新開庭審理。

同時,法院啟用了證人保護職能。也就是說,崔研希要在院方安排的住處及警務人員的陪同下進行五天的生活。

權至龍瞪著被告席上的人,那種得意的嘴臉,令他脫口而出:“我不同意。”

審判長已經起身,冷冷看他一眼,“反對無效!休庭!”

崔父遙遙向他投來一個輕蔑的冷笑。

權至龍顧不得跟他鬥狠,連忙站起身,他是真的不放心把研希交到他人手裡,哪怕是政府機關!

因為,他清楚這裡有黑幕,只是不敢肯定,法官會站在誰那邊。。。。。。

這時,崔研希隨著陪審警官轉過身,視線只在他身上停留一秒,便漠然移開,然後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權至龍突然覺得她離自己好遙遠,只能眼睜睜地看她走遠。。。。。。那孤注一擲又毅然決然的背影,一瞬間注入他的心扉,鼻子發酸,差點就掉出淚來。

好想拽住她。

他還有很多問題想要問她,還有很多不甘心。。。。。想要留住她。

後悔了。

真的後悔!

他想阻止這一切。。。。。。

因為,不詳的預感正隱隱地告訴他,這場分離,遠遠沒有結束。。。。。。

第126章 。125。1。1

“跟緊他們,找機會把研希帶回來。”

“這個。。。。。。”

“我不打算讓研希做證人了,不管怎麼說,先把她帶回來,我們再想其他辦法。”權至龍一手撐著桌面,又跟律師吩咐:“叫外面的人盯緊點兒,別出什麼狀況。”律師應了,先一步離開法庭。

崔聖賢等人從陪審席走過來,詢問:“接下來怎麼辦?”

“不清楚。”權至龍把墨鏡摘下來,有些煩悶地搓了搓眉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