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算不算重要?
“我才不在乎什麼赤沙、什麼狐族的利益,這世上,我只想保護夕淵他一人。”她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塵土:“天色不早了,該回去了。對了,明天迎親的人就會到。”
聲音猶豫了片刻。
“你留下吧,我那個老弟,這幾天一直纏著我,吵著要收回他這件禮物呢。”
我不可思議的瞪大了眼睛。開,開玩笑的吧。他們姐弟倆又要耍什麼花招來虐我?
“排風,”她轉過頭,朝我投來意味深長的一眼,“你就替我留在他身邊吧。”
第十四章 晨跑,又見晨跑!
“一,二,三,四,嘻嘻嘻嘻。五,六,七。”
小花呆呆地看著我數著堆積如山的錢幣,終於忍無可忍爆發了:“方!排!風!你已經數了一百零一遍了,到底還讓不讓人睡覺了!”
“對不起對不起啦”我陪笑著,在小花殺人的眼光中癢癢地將錢收起來,藏在枕頭底下。
“排風,你每天枕那麼高的枕頭,不覺得累嗎?”小花瞟了瞟我枕下的銅錢,感嘆到。
我衝她傻傻一笑:“不累不累,這才叫‘高枕無憂’。”我樂呵呵的躺下,用手摩挲著我的愛枕,心滿意足的閉上眼睛。
不久,屋裡便響起了小花的呼嚕聲,小丫頭這幾天定是累壞了,每天等在驛站門口的那幾百號人,都是她和另外幾個侍女幫著張羅的。想到明天就要天各一方,心下還真是捨不得她們。
說來這個祥和鎮的居民,簡直比上河村的人還會八卦。那天剛到鎮上,我因為被眼前一派大漠風光小小刺激了一番,於是就背了幾首唐詩宋詞,又感嘆了一下植樹造林的重要性,然後竟被他們傳成了什麼奇人,此後,來驛站瞧我的人絡繹不絕,連鎮長都三番五次邀請我去府上寫對子。
於是,我方小糖從朝緋公主身邊的一位普通燒火丫頭晉升到了祥和鎮的傳奇人物。作為一個21世紀新新人才,自然是要好好利用這個機會賺點外快咯,不管到哪裡,孔方兄始終都是最靠得住的。於是我乾脆擺攤接客,給他們說說故事,取取名字提提詩,再解決點家長裡短,倒也攢了不少筒子兒。
說起來,來這十多天,還沒有和火夕淵照過面呢。這傢伙,莫非故意要躲著我?
我突然想起在山坡上火朝緋對我說的話,言下之意,似乎是火夕淵覺得我非常非常有意思,所以後悔把我這麼個稀世奇寶送給了火朝緋,於是威脅撒嬌外加耍無賴,硬是讓她‘退貨’。可惜,二手貨的價值總是要打個折扣的,不知淪落到他手裡又會怎樣?
我嘆了口氣,暗暗安慰自己——總之,比陪嫁到狼族做沙漠裡的仙人球要好多了。
正想著,忽見窗外一個黑影閃過,又聽到‘啪噠’的落地聲。我一驚,強抑住懷中亂蹦的小鹿,躡手躡腳的披上外衣,從門縫裡探出半個腦袋。
只見院子中央橫躺著一團黑黑焦焦的東西。我隨手操起門口的掃把,一點點靠近,地上的不明物體突然動了一下,似乎還有翅膀。
咦?天上掉烤鴨?
我湊近一看,大喜,果然是肥鳥一隻!隨即用手上的掃把戳了它幾下,確認不再動了,才拎起一隻腿仔細端詳。
此鳥重約4斤,渾身烏黑,毛色油亮,肉質肥厚,我不禁嚥了口口水。小腦裡休眠已久的大眾點評網系統再次‘咔嚓’啟動。
“哈哈,多謝老天爺賞夜宵啊!”我仰天長笑著正要往廚房走去。手中的大鳥竟然開口說話了:“嗚嗚嗚嗚。。。大俠饒命!不要吃我啊!”
媽呀!詐屍啦!我被嚇得跳高三尺,將手中大鳥拋得遠遠的。
“你,你是何方妖孽!快快報上名來!”
大鳥被我摔得似乎不輕,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