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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部分

到長安縣衙去告狀,為那個可憐的女子討個公道。

文士一說完就拱拱手準備離開離開,走的時候還警告街坊們小心自家的閨女小子,看著嚎啕大哭的丟孩子的街坊,嘆口氣就離開了。

過了街角,從袖子裡掏出一撮小鬍子黏在嘴唇上,轉到下一個街角,繼續給不明真相的街坊們解釋……剛剛還在對著榆樹嫩芽流口水的孩子立刻就被母親揪回家裡,屁股上捱了好幾巴掌才聽母親給他講竇家把孩子做蠟燭的慘事,嚇的孩子連哭都不會了,一個勁的往母親懷裡鑽。

長安城裡原本到處亂竄的孩子不見了,年紀輕輕喜歡逛街的少女不見了,就是有些不得已必須出來的,也腳步匆匆的像被狼攆,左瞄右看的宛如賊偷。

到了日頭偏西,人們總算鬆了一口氣,有聰明的以為這又是哪家的紈絝在胡鬧,準備回家把鎖在屋子裡一天的孩子放出來透透氣,誰料想,雲家侯爺真的拿著狀紙去長安縣衙告狀去了,從東頭一直走到西頭,大半個長安城的人都看見了這位,義薄雲天,俠肝義膽的侯爺,一臉滄桑的去了長安縣衙。

明明縣老爺就站在衙門口迎接,他卻偏偏要把縣衙兩側的鐘鼓都敲一遍。百姓告狀之前總要敲一敲鐘鼓,催促一下懶惰的大老爺升堂辦案,這規矩從漢朝就有了,雲燁沒機會敲這東西,如果他有了冤情一般都是找皇帝陛下解決,但是今天他穿著常服,就註定他只能以百姓的方式進行自己的司法程式。

百姓是沒辦法告官的,以民告官先以有罪,哪怕官司贏了,脊杖八十,不會少一下,流放三千里,也絕對不會少一里。回頭看看身後一大群的長安市民,雲燁嘴角有了一絲笑意,竇家,竇家會淹沒在這片浪潮裡。

長安縣令左奎從未像今天一樣痛恨自己為什麼要當官,站在縣衙門口眼睜睜的看著那個侯爺敲響了催堂鼓,那就不是在敲鼓,那是在催命。

縣丞,縣尉,同樣面如土色,昨天傍晚,竇家的人就告訴他們,如果雲燁前來告狀,如果膽敢收下狀紙,他們全家最好的命運就是被髮配嶺南。

雲燁坐在縣衙大堂上喝著一碗酸奶,悠閒的看著三位官員在看自己的狀子,他們不得不看,也不得不接,雲燁看到洪城穿著衙役的衣服站在公堂一側,拄著竹杖背靠著肅靜的大牌子在打瞌睡。

弄死一個賤藉的歌姬不算什麼事,刑律中也只規定了罰銅和杖責,最重不過發配一年的刑罰而已,長安城每年莫名其妙被弄死的僕役丫鬟不知有多少,也沒見有誰跑來告官,大都是賠一點錢糧了事。良人的事都忙不過來,誰有功夫理會賤人的事,所以官府對於這種事歷來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誰知道,夜路走的多了,遲早會遇見鬼,或許是賤人的冤魂在長安積累了太多的怨氣,終於催生出一位侯爺狀告國公家凌虐殺人的大事件,罪名很奇特,反人類罪,翻遍大唐律法也找不出這麼一條奇怪的罪狀。

林奎咬咬牙對雲燁說:“雲侯,我大唐自武德七年頒佈《武德律》以來,從未有過這條反人類罪,下官作為親民官,對於歷朝歷代的律法也有涉獵,對這條律法卻聞所未聞,還望雲侯給下官講解一二。”

“自古以來的律法都是為了矯正天下子民的行為規範而制定的,用嚴刑律法來告訴我們那些事情可以做,那些事情不可以做,自秦以來,仁恕之道一直貫徹其中,苛刻的刑罰越來越少,歷史上那些殘酷的肉刑如今在我大唐只剩下鞭笞和板子,五馬分屍不見了,宮刑不見了,挖眼割舌之刑不見了,就連十惡之首的謀逆,也不過是主犯斬首,他的父親,子侄罪減一等判絞刑留個全屍。

可見,朝廷建立律法的意圖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