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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交給法庭了,過去法庭接受了訴狀,程式上沒有什麼問題就算立案了,這一回人家說了,離婚案必須當事人親自到庭提交訴狀,才能正式立案。”

鼠目:“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陳律師:“法律沒有這方面的具體規定,離婚屬於一般性的民事案件,立案程式上沒有什麼特別的要求啊。我是全權代理,張大美可以不必去,起碼申請立案的時候可以不去,開庭的時候離婚案她倒是必須親自到庭的。”

鼠目:“這也沒啥奇怪的,即便沒有孫國強的干擾和影響,法院對這種案子也不可能隨隨便便,開玩笑,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離婚,誰敢判?能不能離婚倒是後話,現在的問題是,張大美怎麼辦?就那麼扔在瘋人院裡?”

陳律師:“法院不承認我們立案,我們到法院申請司法鑑定就沒有道理,人家肯定不會搭理我們。現在還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到公安局報案。”

鼠目馬上否決了他的意見:“胡扯,這是不可能的,我那天把公安局都叫到瘋人院去了,警察接了孫國強一個電話就嚇跑了。再說了,瘋人院的院長跟孫國強是一夥的,他一口咬定張大美是精神病,誰說也沒用啊。”

陳律師:“那怎麼辦?你有什麼辦法?”

鼠目:“你說我如果到裡邊把張大美弄出來,會不會出什麼問題?我是說算不算犯法?”

陳律師:“應該不犯法吧,瘋人院說到底不過就是醫院,又不是監獄,到監獄裡把關的人接出來是劫獄,到瘋人院接病人法律上沒有不允許啊。現在的關鍵問題是你能不能把她接出來,不把她接出來,她這個人就毀了。瘋人院那種地方,瘋子進去是治病,好人進去就是找病。沒有她親自出面,後面的事情就沒法辦了。”

鼠目:“你這是教唆慫恿我深入虎穴啊。”

陳律師:“太誇張了吧?不過就是一個精神病院麼,又沒有荷槍實彈的武裝警察站崗,不就是沒經過他們同意接個人出來嗎?即便發現了也不能把你怎麼樣。”

鼠目沉吟不語,陳律師知道他已經躍躍欲試了,便起身告辭。鼠目急著想招解救張大美,知道這種忙陳律師幫不上,也就沒心思留他閒聊天,順水推舟送客。

趙吉樂急匆匆地搶先回到了周文魁家,把監聽器材等等物品收拾了起來,又在自己的腦袋上抓了兩把,把頭髮弄得亂糟糟的,人馬上就變得土氣了許多,活像剛剛進城的農民工。趙吉樂剛剛收拾好,潤髮就帶著擦皮鞋的跟華哥來到了家裡。趙吉樂見他們進來也不打招呼,盯著電視節目管自呵呵地笑,好像看得很開心。華哥瞪了他一眼,潤髮說:“這就是我表哥,農村人,剛剛進城,別理他,走,上我屋去。”

這時候吳敏從樓上迎了下來,見到潤髮領了兩個人,愣住了。潤髮介紹:“這是我媽,這是我的同學,小柳、小李。”

華哥大大方方地叫了一聲:“阿姨,你好。”

吳敏忙不迭地回應:“好好,你們好。”

潤髮:“媽,我的這兩個同學可都是大學畢業的,最近要幫我聯絡工作,你給他們沏點水,我們到我屋去聊天。”

吳敏只能連連答應,有幾分手忙腳亂地下樓去了。

華哥疑惑地問:“你媽怎麼回事?緊張什麼?”

潤髮:“我從來沒有帶朋友同學到家裡來過,你們今天來得突然,她也有些懵,不是緊張。”

華哥:“噢,那就好,我們到你屋裡看看。”

三個人便上樓來到了潤髮的屋子。趙吉樂在樓下看電視,吳敏過來偷偷地問:“這兩個人就是?”

趙吉樂:“可能是,也可能不是,阿姨,你別緊張,潤髮說是他的同學你就當他的同學,客氣點,別讓人覺得你緊張不安,沒關係,他們不會在這兒這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