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恐怕不會再有這個機會了。
幾人找了個露天餐廳坐下,點了一些吃的。
在吃冰淇淋的時候,溫亦謙突然意識到,這好像是他第一次吃冰淇淋。
身為第二人格的他,生命不過短短几個月。
在這之前,一直活在原主的記憶宮殿裡。
在那個原主特意為他創造的夢境中,他像普通人一樣度過了二十多年,他當然吃過冰淇淋,也體驗過很多事情。
但真正在現實生活中,溫亦謙卻是第一次吃到冰淇淋。
感受著嘴裡冰冰甜甜的味道,他突然覺得,有很多東西,如果不親自體驗一遍,太虧了。
他想體驗的東西,太多太多了……
可現在的溫亦謙只剩下29天半,用這段時間去體驗平常人的一生,是不是太短了?
有句話說的很好,人的最大動力往往來自於慾望。
溫亦謙混吃等死的心,突然有了一絲絲動搖。
「溫亦謙,你的工作是什麼?」香香舔著冰淇淋,突然問道。
「嗯?」溫亦謙一臉疑惑。
「為什麼其他大人都要工作,你卻隨時都可以出去玩?」香香一臉認真,「我以後也想找個跟你一樣的工作。」
「我不用工作。」
「為什麼?」香香小臉上儘是不解,「姥姥說過,沒有工作就沒有錢,沒錢就吃不起飯,你會餓死的。」
「因為有個富婆包養我啊。」溫亦謙指了指旁邊的柴音,自嘲的笑了笑。
小傢伙一臉的似懂非懂,多半是不太清楚「包養」是什麼意思。
「柴音姐姐是你媽媽嗎?」她思考片刻,一本正經道。
「啊?」
「不然的話,柴音姐姐為什麼要養你啊?」
「……」溫亦謙一時不知道該怎麼反駁。
旁邊柴音小臉微紅,顯然是憋著笑,但又怕溫亦謙生氣,不敢笑出聲。
「溫亦謙,你這樣是不行的。」香香伸出小手拍了拍溫亦謙的肩膀,老氣橫秋道,「老師說過,人要自力更生,你為什麼不找份工作,自己養活自己呢?」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溫亦謙聳聳肩。
多虧了原主,他在弟譚市,可是出了名的網紅。
在大部分人眼中,他是個偽善的高智商罪犯,披著人皮的惡魔。
就算他想找份正經工作,也沒人敢收啊。
哪怕溫亦謙最後真的僥倖贏了原主,成功掌控身體,過上了普通人的生活。
可他要怎麼度過下半輩子呢?
換座城市,像個普通人一樣,找一份一眼就能望到頭的工作?
還是說,利用他的智商,弄一筆錢,然後成天吃喝玩樂?
這樣的日子,真的是他想要的嗎?
一瞬間,溫亦謙心底竟產生了一種特別怪異的感覺。
他突然覺得,這樣活著好無趣,甚至讓他厭倦。
這幾個月來,一直活在原主的算計裡。
他覺得自己活的生不如死,但至少每天都精彩紛呈。
如今回想起來,甚至讓他覺得莫名有趣。
溫亦謙突然有些理解原主了。
像原主這樣的人,早早的便享受過該享受的一切。
對他而言,生活是無趣的,他極其厭惡千篇一律的平淡生活。
他甚至可以無聊到把整座弟譚市裝進自己的記憶宮殿裡。
也許這便是「面具」誕生的理由。
原主把世界上所有最優秀的罪犯全部聚集在一起,然後從中挑選合適的獵物。
久而久之,原主再也找不到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