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程一鑫拿了張a4紙,撓頭半天才憋了幾個字,轉頭看他,「顧客來了,你就一邊翻說明書一邊給人家刷機?要是我,轉身就走。」
「你寫啥呢?」
黃顧湊過去看了看,歪歪斜斜幾個字「商業計劃書」,他嗬了一聲,「媽呀,這麼正式。」
翻開第一頁,程一鑫寫了快一上午了,只有幾行字。
黃顧讀出來,「第一步,離開大世界。
第二步,鑫哥二手手機收售修開業。
第三步,發朋友圈通知。
第四步,掙錢。」
黃顧:「……」
哥,我高看你了。
程一鑫被他這一眼,把第四步「掙錢」劃掉了,又感覺不對勁,罵了聲操,煩躁地把整張紙揉成一團,丟垃圾桶裡。
遠遠地聽見人在那議論,「別想了,這美女找鑫哥的。」
「這女的賊有氣質。」
程一鑫似有感應。
距離金瀟上次不甚闖入大世界裡,兩人重逢,剛好一週了。
對於金瀟這樣性格,上次表明了不再見,大機率不會過來跟他再見面了。
這幾天,程一鑫看著做了上百頁的教程都在自嘲,不知道有沒有機會交到她手上。
千銀手機這樣的大企業,金瀟又不缺替她研究刷機技術的人才,說不定那句讓同事來都是一句客套話。
毫無下文,逗他就像逗傻子。
只有他,為她一句話,廢寢忘食日以繼夜。
沒想到,她最終還是自己來了。
短短地半分鐘,程一鑫心裡走過許多遭,忽然透徹了。
或許是金瀟回去以後,發覺徹底放下他了。
他落魄、不思進取,幾年過去毫無長進地混在這裡。倘若說金瀟曾經有分手的執念,也被他爛泥扶不上牆不堪的形象勸退了,成為完全翻篇的路人前男友。
他活該只能短暫地擁有過她的十八歲。
程一鑫沒抬頭,不自覺捋了捋頭髮,順手把耳側的煙摘下來,又低頭看了眼自己的指甲。
今天沒拆機,乾乾淨淨,指縫都是清爽的。
其實沒什麼區別的,他最多便是如此。日復一日地穿著印刷「鑫哥二手手機專賣」的衣服能帥到哪兒去,無論怎麼捯飭,在金瀟眼裡,都是窮吊絲吧。
沒想到這道倩影一開口,竟然是陌生的聲音。
黏黏糊糊的,咬字不清,就像黏膩的夏季,令人甩不開的難受。
「大神哥哥,你好呀。」
程一鑫掀起眼皮子一看,真想把那幾個議論的店主腦殼掀開看看,這特麼叫美女,這特麼叫氣質好?
好巧不巧。
程一鑫在大世界呆了這麼些年,對千銀電子格外關注,有幸見過這女人坐上金瀟親愛的小叔張季風的車,從姿態看得出來,關係匪淺。
林冉茶做了一番自我介紹,發覺程一鑫目光有些奇怪。
似笑非笑,熱情說不上,冷淡也不是,相比其他店主的熱絡,簡直看不透他的情緒,怪不得是大神呢。
林冉茶看了眼程一鑫身後的牌子,笑得可可愛愛,賣力拉近距離,「鑫哥,我可以這麼叫嗎?你名字好可愛啊,有三個金呢。我呢,是千銀過來的,好有緣分哦。」
林冉茶主動他的玻璃櫃檯前那個凳子上坐下,撐著下巴,目不轉睛地看他。
最近換了把凳子,掉漆又破洞的那個被他送黃顧了。
他瞥了眼,可真是便宜了她。
程一鑫輕輕搖頭,蓬鬆微卷的發梢輕晃,有那麼點憂鬱帥哥的感覺。唇角勾起,無奈又寵溺,他笑起來,比剛才態度撲朔迷離時候帥多了,滿滿是被帥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