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躺回去,惆悵地看著天花板,答道,“走了也許就不回來了吧。大概逢年過節會來你這裡打打秋風,討一兩袋大米什麼的,哈哈。”
他沉吟半晌,擰著眉頭問道,“為什麼要回去?這裡不好嗎?”
藍衫嘆了口氣,“你不懂。”這裡再好,也不是自己家,客居他鄉,心裡總是沒著落的。
喬風便不再說話,低著頭像是在思考什麼。
兩人之間沉默了一會兒,突然聽到外面咚咚咚的敲門聲。聲音有點悶,不是喬風他們家的門,但又很響,應該是隔壁的。
果然,過了一會兒,樓道里有人喊,“藍衫在不在?”
藍衫起身跑過去開門,看到是送快遞的。她簽收之後,拿著快遞又走回到喬風家的客廳。
喬風看到藍衫撕開快遞,取出一張大紅喜帖來,看完之後,她笑得陰森冷冽,“今天是神經病集體刷存在感的日子嗎?!”
☆、第37章 誤解
藍衫對著一張大紅喜帖瞪眼;像是打算用目光在上面灼一個洞。
喬風有點好奇;“這是誰的請帖?你不喜歡?”
藍衫把喜帖摺好扔在茶几上;一扯嘴角;冷笑;“這世界上有一種生物,叫做前男友。”
喬風拿過請帖;展開來看。喜帖的內文都印刷好了;只有藍衫的名字是手寫的。0。7的簽字筆;勾折之間;筆畫勻稱圓滑;看來十分妥當。喬風點點頭,讚道;“字寫得不錯。”
藍衫黑線,“喂!”
“不過,”他話鋒一轉,說道,“雖然工整,但筆力平柔,筆勢斂而不發,以字觀人,你這個前男友,性格大概有點懦弱。”
藍衫被他逗樂了,“看把你玄乎的,你就是這麼當科學家的?”
喬風挺自信,“這也是科學。”
“作為一個小面瓜,還說別人弱吶?”
喬風撩眼看她,長眉微挑,眼神有些不善,“你覺得我很弱?”
額……藍衫被他看得一愣神,陷入思考。喬風弱嗎?看起來挺面的,但其實吧,人家大腦發達小腦也發達,賺的了錢賣得了萌,還顛得一手好大勺,人家哪裡弱了?
之所以讓人覺得“弱”,完全是因為此人性格太溫吞,從來不會有咄咄逼人的氣場,這就造成一種假象。但其實呢,遇到認定的事,他的革…命立場又堅定到頑固的地步。這樣一個人是不能用“弱”來形容的,甚至也不能簡單用“強”來概括,藍衫想了想,說道,“你這樣的,學名應該叫做‘扮豬吃老虎’。”
喬風對她的回答還算滿意,至少她不認為他是“弱”的。他看著請帖,問道,“這個叫盛宇的,就是你前男友?”
“不是,如果我沒猜錯盛宇應該是個女人。我前男友叫楊小秀。”
……好名字。喬風摺好請帖,然後平靜地看著藍衫,問道,“你們在一起多久?”
藍衫想了想,“一年多吧?我記不太清了。”
真笨。他有些鄙夷,但突然像是想到了什麼,眉宇便舒展開來,彷彿浮雲散去,露出月華明朗。他又問道,“你們分開多久了?也不記得?”
藍衫有點不耐煩,“你自己算吧,我畢業剛工作的時候和他在一起。一年……差不多三四個月之後,分開。”她發現喬風還挺有八婆的天分。
喬風轉瞬之間已經算清楚了,又問道,“為什麼要分開?”
說到這裡藍衫就不得不嘆一聲自己前任有多極品了,“因為他媽媽嫌棄我。嫌我學歷不好,工作不好,還不是本地人——他們家條件好像還不錯。其實最重要的是吧,楊小秀那慫貨,對他媽媽是既不敢怒也不敢言,然後老孃一怒之下就把他給甩了。”
喬風從這一大段話裡捕捉到了一些關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