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打實的真金白銀的投入啊。”
姚慶國說完,林飛揚點點頭:“好,那我們就順著姚慶國同志所說的這些問題來討論一下。
第一,我們先談一下夢雲湖生態開發有限公司的許可權問題。
首先,我們可以確定,夢雲湖並不屬於水庫類的湖泊,是自然形成的湖泊,不屬於工程類湖泊。
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自然水域是國家所、全民所有,使用自然水域從事養殖的單位或個人,只能取得養殖許可,不能取得水域的排他性使用權或所有權。
這意味著,養殖者不能阻止或限制其他人依法合理地使用水域,比如航行、灌溉、供水、行蓄洪、維護生態平衡等。
同時,養殖者也不能主張對水域中所有的魚類或其他水生動物的所有權,只能對自己投放或承包的魚類或其他水生動物享有所有權。
也就是說,夢雲湖生態開發有限公司只能對其所投放的魚苗擁有所有權,並不能擁有當地水域中的所有魚類。
但在現實中很難區分出垂釣者所釣獲的魚種,到底屬不屬於夢雲湖生態開發有限公司所放生的魚苗。
他們總不能給每條魚身上都打一個標籤吧?
這顯然不太現實。
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而根據法無禁止皆許可的原則,除了在禁止垂釣的區域或時間內不可以垂釣之外,在其他時間段內都是可以垂釣的。
而這也正是夢雲湖生態開發有限公司和釣魚之間最大最核心的矛盾!”
林飛揚話音剛剛落下,姚慶國便冷冷地說道:“林書記,要是按照你的意思,夢雲湖生態開發有限公司花了上億元獲得了87萬畝湖泊水平的管理開發許可權,他們就什麼都不能幹了?他們就可以任由釣友把他們的魚給釣光了?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他們夢雲湖生態開發公司就只能花錢搞慈善了?”
林飛揚冷笑道:“自然水域從事養殖與娛樂性遊釣之間可能存在衝突或糾紛,需要透過科學合理地劃定垂釣區、規範垂釣制度和措施、加強日常管理和社會監督等方式進行協調和解決。這是極其考驗我們縣委縣政府尤其是考驗漁政部門工作能力的。
一般來說,只要相關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垂釣者不能在夢雲湖水域中垂釣,當地釣友就擁有垂釣的權利,夢雲湖公司隨意驅趕他人釣魚,這實際上是侵害了他人享有這片水域的合法權益。
說直白一點,就是夢雲湖公司想透過一紙合同,將有限的管理權無限擴大,這肯定是不合理的。
更為誇張的是,夢雲湖的管理者竟然宣稱,凡是夢雲湖公司所放的魚苗可以游到的地方,都是夢雲湖公司的管轄範圍,因此,和夢雲湖相連線的所有河流也都屬於夢雲湖公司的管轄捕撈範圍,不允許任何釣友釣魚!
他們的這種做法,和強盜沒有任何區別!
因為我國的法律明確規定,河流屬於自然水域,不允許任何人承包!
因此,夢雲湖公司根本不具備阻止釣友在和夢雲湖上下游河道內進行垂釣的權力!
他們現在是拿著雞毛當令箭!”
姚慶國聽林飛揚這樣說,臉色當時就黑了下來,滿臉憤怒地說道:“林書記,你這完全就是在幫助釣友狡辯!
什麼叫法無禁止則許可?
什麼叫無限擴大權力?
林書記,你要搞清楚,夢雲湖生態開發有限公司是我們南光縣國資委獨資持股的國有企業!他們如果盈利了,也是為了我們南光縣老百姓盈利!
他們公司驅趕釣友,也是為了保護南光縣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是,上下游河道屬於自然水域,但是漁政的人編制有限,執法力量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