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女兒的事情我做主
晚上,廖淑蘭來到袁媛的家,得知袁媛和李景河約會,便談起了袁媛和李景河的婚事,袁媛有了工作,並且是到法院上班,這樣的工作打著燈籠都難找,一般人根本做不到,也就是他家老爺子有那麼大的馬力,才能把孩子弄進法院上班。雖然暫時上班遠些,但保證能調回來,這一點大可放心。兩個孩子之間既然沒有意見,工作又有了著落,沒有了後顧之憂,現在可以說說他們的親事。李景河的爸爸媽媽對袁媛很是滿意,只要同意這門親事,有什麼條件都能夠滿足,房間早已經收拾好,就等他們結婚。
袁維華沒有意見,只要孩子們願意,怎麼辦都成,不過婚事不能太鋪張,婚事辦得越簡單越好,畢竟是他們生活一輩子,省下錢來可以更好的生活,沒有必要在這上面做文章。廖淑蘭聽了連連點頭,還是老師出身明白事理,不像某些人目光短淺,沒有一點遠識,只顧眼前利益,不顧一點現實,婚禮大操大辦,結果白花了很多錢,甚至為了結婚要面子,欠下了不少饑荒,當時是覺得風光,可是這需要不少錢,只有不明智的家長才會這樣做,明白事理的人不會這樣做。
“做父母的都不容易,只要孩子過得幸福,我們沒有什麼過分要求,一切尊重他們的意見。”袁維華說。
“您講得對極了,遇到您這樣的老丈人。這是景河的福氣。”廖淑蘭說。
邢豔芳看了丈夫一眼,心的話真是個直脾氣,有什麼就說什麼。說話不會拐一點彎,不能把全部心思表露出來,要為自己留點餘地。她的想法和丈夫不一樣,雖然同意這門親事,但也不能全聽他們家的,要和孩子商量一番。既然還有房子,結婚以後最好搬出去住。並把一切都要準備好,這也是為了孩子今後著想。靠自己奮鬥那要到什麼時候。還有畢竟是結了婚到了人家,成了人家的兒媳婦,不熟悉婆婆公公的脾氣秉性,生活習慣不瞭解。難免有一些磕磕碰碰,怕過不到一塊去,給自己的閨女氣受。尤其是像這樣的幹部家庭,平時在外面管人管慣了,什麼都是自己說了算,總認為自己是對的,根本不聽其他人意見,大小都有些脾氣,自己的女兒又嬌慣。在家裡都沒受一點委屈,結了婚不能受婆婆公公的氣,要是鬧起意見大家都不好。說誰都不是,既然這樣索性不在一起住,單獨出去過他們也省心。
“他家裡的意思是?”邢豔芳問。
“既然雙方家長和本人都沒有意見,我看十一定親,你們在一起見見面,就算是定了親。元旦結婚,孩子都不小了。早已到了結婚年齡,孩子結了婚成了家,做父母的也算了結了心事,我的意見他們家裡同意,現在就看你們倆口子意見,只要你們同意,這件事就算定下來,具體怎麼辦聽我的話,為了孩子多跑些腿不算什麼。”廖淑蘭說。
“時間上我們沒有意見,等袁媛回來後和她商量一下,具體細節咱們再商量,畢竟是孩子的終身大事,絲毫馬虎不得。”邢豔芳說。
“行,做父母的應該想得周到些,現在男方是沒有一點意見,一切聽從你們的安排,像這樣同情答理的家長不好找,為了孩子什麼都會答應,我這個媒人也好當。”廖淑蘭說。
“放心,我們不會有什麼無理的要求,為了孩子也不能那樣辦,話又說回來,我們就這麼一個閨女,必須讓她滿意和高興。”邢豔芳說。
“有什麼要求你們不便說,可以讓豔芬來找我,我會幫助你們辦好。”廖淑蘭說。
“還是你想得周到,一切拜託你了。”邢豔芳說。
廖淑蘭走後,邢豔芳和丈夫說了自己的意見,如果袁媛同意,結婚可以,但必須單獨出去住,他爸爸是副院長,媽媽也是幹部出身,在外面使喚人慣了,肯定都有一定的脾氣,一起過還得看他們的臉色,搬出去誰也牽扯不到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