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兒女孝順,做老家的心裡都高興,吃點苦也心甘情願。”袁維華說。
“別人我管不著,咱們女兒結婚必須出去住,這是我最終底線,誰也不能更改。”邢豔芳固執地說。
由於生氣,聲音大了許多,丈夫太書生氣,總會講他的大道理,光說大道理管什麼用,別人可不跟你說這些,只要自己合適,自己高興,他才不管有沒有理,沒理也是理,這就要看誰的嘴會說,誰能把誰駁倒,最終誰會佔上風。女人結婚以前可以作為籌碼,一旦結了婚,成了人家的媳婦,一些事情由不得自己說了算。這個時候不堅持,等於是妥協,定會認為好欺負,不會把自己當回事。
“我看還是相互商量一下,不能因為這個產生分歧,把關係弄僵了不好,以後不好和他們相處。”袁維華說。
“女兒的事情我做主,他家不同意也得同意。”邢豔芳說。(未完待續)
第281章 沒有商量的餘地
廖淑蘭來到李景河家,袁媛的老姨傳過來話,定親和結婚的時間他們沒有意見,袁媛媽媽只有一個要求,就是結婚以後單獨出去住。李友德看了老伴一眼,楊曉英知道丈夫的意思,對這個要求有些不滿意,她的心裡也不同意,自己就這麼一個兒子,結婚怎麼能單獨出去住。現在的年輕人連飯都不會做,單獨出去住怎麼能讓人放心,哪如在一起過好,真不知她媽媽是怎麼想的,自己家裡條件不錯,吃喝不愁,可以說是要什麼有什麼,一般家庭根本比不了,竟然會有這種想法,非要單獨出去住,難道還怕給兒媳婦氣受不成。這不是沒有的事情,真是太小心眼,隔著門縫看人,把他們家瞧扁了,看在兒子的面子上也不可能給媳婦氣受。
“他爸爸的意思呢?”李友德問。
“他爸爸是個老實人,表示聽從咱們的安排,不過他說話不算數,一切還得聽老伴的。”廖淑蘭說。
“典型的妻管嚴,作為孩子的父親,應該有自己的主見,不能什麼都聽老伴的,那還算什麼一家之主。”李友德說。本想透過袁媛的爸爸談談自己的意見,男人之間說話也方便,可以好好商量一下,結婚還是在家住好,那樣顯得一家人親熱,沒有必要搬出去住,聽到這樣沒了話說,心想和他說了也沒用,與其這樣還不如不說。
“在家裡一切都是袁媛媽媽說了算。不同意也沒有辦法。”廖淑蘭說。
“袁媛的意見呢?”楊曉英問。
“還不是聽她媽媽的,哪個閨女不聽媽媽的話。”廖淑蘭說。
“能不能協商一下,必定我有著一定的身份。大小是個幹部,不同於一般人,孩子結了婚就去外面住有些不好看,還以為是我容不下他們,說我架子大、不懂得情理。再說,哪個兒子結婚不和父母一起過,何況就這麼一個兒子。讓人知道會笑話我們當父母的。”李友德說。
“就是,別人還認為是給他們氣受。把他們趕了出去,會說我們的不是,我們面子上也不好看,這個條件不能答應。”楊曉英說。
“她媽媽肯定是為了自己著想。為了今後看女兒方便,在家裡會感到不自在,有什麼話也不方便。”廖淑蘭說。
“這有什麼不方便的,又沒有攔著她來看閨女,來了我們會以禮相待。”楊曉英說。
“小戶人家想的就是多,像你們這樣的家庭,可以說是屬於上層社會,打著燈籠都難找,巴不得趕緊結婚。哪會提出什麼條件。”廖淑蘭說。
“可是她必定提出來了,我們感到很是為難,沒有這樣幹事的。為了自己提出這樣的無理要求,別人還認為我們容不下他們呢,其實根本不是這麼回事,讓我們臉上無光。”楊曉英說。
“我回去找她老姨,把你們的意思講明白,住在家裡是多麼好的事。什麼都不用他們管,到家吃現成的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