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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3部分

一百四十一章 正當手段!

靜!

靜得落針可聞!

哪怕是平日裡已經習慣林牧性格的張博仁,這時都幾乎不敢直視眼前的情景,更何況是一旁向來老實的作者們?

至於原本想來打醬油的薛京虎幾人,更是一個個眼皮直跳,看著在地上奮力掙扎的姚飛拉,滿臉不可置信。

行業裡稱得上最著名工作室的姚飛拉,就這樣被一頁書踩在腳底下?!

這也太囂張、太目中無人了吧!

看著腳下只敢乾嚎的的姚飛拉,林牧突然就理解起魯智深的心情了,一個原本欺行霸市的惡霸,遇到了更狠的人時,只敢乞憐討饒,除了敢對平民耍橫別的都不敢,瞧著都令人生厭!

林牧低頭看著姚飛拉道:“不合行規?你騙人籤的合約合法?

嗯,好像確實合法!

但那與我又有什麼關係?!

我一頁書很像個守法的人?”

在社會上處過幾年的人,基本上都會遇到同一個困惑。

那就是:為什麼有時候明明對方是錯的,使用各種奸詐手段坑蒙拐騙,但吃過苦頭的自己想要告他們時,卻是發現他們竟然不違法,甚至還有可能是合法的一群人,自己反而被罵成法盲?!

小到一群房產商的拆遷,大到其他方面,經常會有這樣的事。

其實這並不難理解,林牧瞭解得多了,也就知道不少。

首先:法律是用來維護秩序,而不是維護正義的。

這並沒有太大錯誤,畢竟製法的人,站的是全域性的角度,維護秩序,舍小求大,本來就很正常。

但作為一個獨立的個人,自己就是全部,憑什麼要犧牲自己,去給那些奸惡之徒送好處?

小民守法,大民守義。

到了林牧這個階段,已經有能力用心中的“道”來規範自己,而不是那面向大眾的法律。

最起碼,林牧做不到因為姚飛拉合法,就眼睜睜看著這樣的貨色橫行霸道,而無視這些處境悽慘的作者!

法律代表正義?

這世上國家數百,法律無數,有的國家規定黑勢力合法、有的國家規定女人不能拋頭露面的出門,有的國家規定可以花錢隨意獵殺珍惜動物,有的國家可以隨意殺人……

林牧覺得,哪怕把法理說到天上去,看到血腥拆遷、看到惡人行兇,哪怕是放到古代,法律規定這些貴族殺人合法,但作為一個守著心中“道義”做事的人,都絲毫不用理會他們是合法還是違法!

腳下隨意一踢,直把姚飛拉踢到一旁的牆壁,林牧冷笑道:“會鑽些法律的空子,就沾沾自喜、以為自己掌握大義,回頭反罵作者法盲,連一點道義都不講的人,你也配站著和我說話!”

極盡羞辱,此時的姚飛拉雙眼已經通紅,直恨不得把林牧當場殺了,但早被現實打磨得圓滑的他,卻是心裡無比清楚,自己與林牧差距有多大。

不知道為什麼,他突然就想起,十餘年前,自己討要版權時的情景。

那時的姚飛拉,微不足道,面對著強勢的工作室,幾乎絕望得沒有一點希望,與現在何其相似?

從那以後,他就發過誓,自己要做人上人,要做吃肉的狼!

姚飛拉心裡知道,自己想發財,就得握住版權,只要版權在手,源源不斷的錢就會到手,沒了版權,一輩子就是個勞碌命,沒法大富大貴!

忍忍!只要忍忍,讓一頁書消了氣離開之後,自己怎麼收拾這群作者,還不是隨便的事?

一頁書護得了他們一時,還能護得了他們一世?!

夏達張了張口,小聲勸道:“書大……”

林牧看了看只在那裡垂頭不語的姚飛拉,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