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個整天窩在家裡的漫畫家,能上春晚就奇了怪了、都是靠關係。
但是如此高的人氣,夏達的收入,明顯是不成正比的,一個漫畫家受人喜愛的原因,不是因為自己的作品,而是因為其頭上的光環,我覺得這是一件比較悲哀的事情……”
影片上,出現一幅《第十屆漫畫作家榜》的圖,裡面有漫畫家作品版稅的前15排行,前三名是“阿桂、周洪濱、任翔”,而夏達的《長歌行》以105萬的版稅,排在14名。
分髒不公?
靠著夏天島的人脈才成名,自己作品不行?靠著其炒作的光環才賺到錢?
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也符合許多人心裡的邏輯。
但只要隨便想想,就知道是胡說八道了,如同那些網路大神,其作品的成績固然有其“大神”的光環加乘,但歸根結底,還是人家的作品確實吸引讀者,這才是一本書能夠大火的根本原因。
如同李娜所說,自己得獎,難道是因為那些領導的關懷?
夏天島壓榨作者,把夏達的稿費壓榨得如此之低,到了“少年程式碼菌”這裡,就變成了“夏達靠著光環騙錢,所以版稅排名如此之低”,偷換概念,也不用偷換得這麼無恥吧?
林牧幾乎想把手機扔出去,因為這個影片實在太過無恥,只要聽聽,就讓人火冒三丈。
但他強忍著怒氣,還是繼續把這個影片看完。
“……到這裡,這個故事我就給大家講完了。
在這裡我就想起了前幾年遊戲主播的毀約跳槽事件,這些人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聲稱自己是受害者。
但在我看來,他們既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他們在毀去這個行業的未來。
壞榜樣的力量是很可怕的,很容易造成年輕一代的信仰坍塌,認為這是應該的。
尤其是像姚飛拉、夏達這樣老一輩的從業者,鬧成現在這樣,一定是雙方的責任,這一點,沒的洗!
有人在覬覦本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對於任何一方都是如此。
……
在簽字的時候,你應該有一種契約精神,這才是一個職業人應有的素養!”
影片至此結束,林牧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嘈點太多,反而不知道該如何反擊。
林牧只是突然想到,自己當初剛剛拿到稿費不久,被王鵬那群小混混盯上時,自己班主任尚志城的一個觀點。
他認為:“小混混找上你,一定是你自己哪裡有了問題,一個巴掌拍不響!”
在尚志城看來,如果你老老實實地學習,不惹事不鬧事,小混混就不會找到你的。
真是這樣嗎?
當時林牧就很噁心這樣的邏輯,這種雙方各打50大板的處理方法,直到現在林牧也鄙夷萬分,錯就是錯,對就是對,自己正當地自衛,怎麼就變成“自己也有責任”了?
而現在,這個“少年程式碼菌”的邏輯,同樣是如此:你反抗工作室、工作室扣你稿費,你也是有問題的,你們之間的爭執,完全是因為分髒不公,你也不是什麼好鳥!
再加上,作者反抗工作室,說到底也確實是為了錢,這就坐實了“分髒不公”的說法。
……
聽起來很有道理,很符合有些老師、家長的邏輯,但林牧在這裡,可以肯定地說:這純粹是在放苟p!
作者維護自己該有的稿費,就是貪錢?就是分髒不公?
既然創作,就不該把錢看得太重?
天底下哪有這樣的道理?
《羅輯思維》裡,有一期中羅胖講了一個故事。
羅胖有一次和出版界的朋友聊天,就說了心裡的一個疑惑:“現在有的外國文學作品很好看,但是翻譯翻得太差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