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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的日子是最吉

祥的日子。)按照選定好的日子,勝光國王親去鹿野苑迎接安寧母。回到

舍衛城後,依本國的習俗舉行了隆重的婚禮。安寧弟弟因為找不到姐姐,

就問父母:“姐姐哪兒去了?”梵施國王說:“她去勝光國王那裡了。”安

寧就鬧著要跟姐姐去。父母告訴他:“你姐姐已經成家了,你去幹什麼?

你是我的王子,以後要繼承王位料理國政,你是不能去的。”雖再三勸阻,

但他仍天天吵鬧非要跟姐姐去。後來勝光國王告訴梵施國王:讓安寧來吧,

我可以同等對待他姐弟倆的。梵施國王無奈,只好將他送到舍衛城與姐姐

團聚。

勝光國王教他一些騎馬射箭等世間的五明,他全部精通無礙。可後

來,安寧變壞了。他做了去妓院等一百多個不如法的行為。安寧母和勝光

國王再三勸導他不要這麼做,但起不到任何作用。萬般無奈,他們只好派

人告訴梵施國王安寧的種種行為。梵施國王也三番五次地叫他回宮,告訴

他:“你不要如此肆意放縱,你身為王子,以後要繼王位料理國政的。”

但安寧既不願回宮,也不聽從父王的教誨,仍舊一意孤行。後來,梵施國

王只好宣佈與其脫離父子關係。而勝光國王因他行為極不如法,也把他趕

出王宮。身無依處,他就在市井混生活。

一天,他回到王宮要進宮看姐姐,但無論怎樣,衛士就是不讓他進宮。

他生了大嗔恨心,一言不語地向宮內看。看見姐姐正和勝光國王在涼臺上

彈奏琵琶。這時,安寧頓起殺心,拿起弓箭,張弓向勝光國王射了一箭,

但只是射斷了琴絃,琵琶落在地上,國王驚慌失措轉身逃跑了。勝光國王

憤怒已極,心想:這個安寧居然要殺我,真該馬上把他殺了,但他畢竟是

梵施國王的王子,殺掉他恐梵施國王不悅,應該在法庭上判案定罪,給他

處以死刑。勝光國有個規定:小辯論吹兩個海螺集眾,大辯論不但吹海螺,

還要擊大鼓。當時,國王就命令手下人吹海螺擊大鼓,集中舍衛城的大臣

和所有官員,再把安寧帶來與國王辯論。當然,安寧輸了,因他犯了一百

多條法律。按本國的規矩給他的頸上帶上嘎 布 德花環(表示已判極

刑),再交給兇手們,讓兇手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