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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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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規矩,羅大寶懂,頭個月三中隊還輪流上這值過班,值班的同志,收費站站長一人拍了兩百塊煙錢。

兩百塊說不上有多大,夠半個月煙錢不假,但真正可貴,以至於形成潛移默化的規矩的是,高速公路可是一方城市車流量最大的彙集處。

這對交警意味著什麼?

罰單!大把大把的罰單!而風山類似這裡的形成潛移默化規矩的地段,其實還有好幾處。

說到罰單,不得不提一下,平常大家對開罰單的認知。

最被人詬病的,想必就是交警有開罰單任務這一說法。事實上,大部分地區的交警,真的有這麼個任務,年或者月罰甚至周,罰單量必須在一定數額之上,視各地經濟情況而定。

相信絕大多數人都對這個罰單任務深惡痛絕,覺得助長了執法人員為了完成任務,肆意亂開罰單的亂象。

這麼說有沒有道理?有,而且非常有道理,並且,在實際當中,這樣的交警真不少,為了儘快完成,或者事出有因,來不及完成,便違心亂開罰單,甚至有的交警沒辦法,加班加到晚上九點,還撲在外面到處開罰單。可以說,相當相當遭人詬病,罵聲一片。可以很肯定的說,沒有哪個交警隊未曾收到過類似的投訴,甚至有的交警大隊,一個月收到的投訴,類似亂開罰單的佔了七成比例!

但,為什麼全國各地交警裡會有這麼一個普遍的現象?或許有人覺得,天下烏鴉一般黑嘛,有權就想撈錢,有什麼好奇怪的?

可是,再想想,事情真的就是某些領導想摟錢?話題說回去了,罰單的錢是落不進警隊手裡的。

有被開罰單的人應該明白交罰金的流程,直接透過銀行賬戶打給相關財務部門,進了國庫,根本不經過交警隊的手,交警隊哪裡去撈?

之所以這種現象遍地出現,真正的原因,那真叫人覺得無奈。

先打個通俗易懂的比方。

一位大地主,手下有許多田地,每季都要收租,但他一個人收不來,就請了一幫子幫閒來要租子。

結果是怎樣呢?幫閒獲得收租的權利,尋思著,地主那老東西不瞭解下面田租的基本情況,張三今年有一百擔米,比去年多了二十擔,我可不可以讓他繼續按照去年的八十擔來交租子,多的二十擔,我收十擔,張三可以多獲得十擔,有什麼不樂意的?

於是,就出現這樣的情況,幫閒們收上來的租子,比地主預計的要少很多。地主清楚,肯定是幫閒從裡面扣了不少,但苦無證據,得了甜頭的莊稼漢不會出來作證。

把故事按在交警裡面,交警擁有開罰單權利,上面卻沒規定他該開多少,那麼交警會怎麼幹?老老實實,秉公執法開罰單?為國庫添磚加瓦,培養高尚情操?別扯淡了!

若上級真沒有硬性要求,下面的交警多半會這麼幹,我找幾個沒眼色的違章車輛開開罰單,應付下差事;有眼色的,我少罰你點錢,但沒有罰單,車主可以少交點,何樂不為?這樣,一些散錢就收進了私人的腰包。相信絕對有人遇到過不開罰單的狀況——當然,通常時候,咱們交警是不會用商量語氣,多半都是理直氣壯,最常見的是,喂,你違章了,罰金100!什麼,你要罰單?那行,200!

結果可想而知,到處都是交警撈私錢,真正的罰單開不出去,被罰的車主,錯非是被冤枉,幾個不滿意的?嫌錢多了燙手,非要按照罰單多交?

所以,上面的部門統計一下資料,根據車流量、路況等等粗略分析該地區違章可能資料,定一個大概數字,把罰單任務分派到各個大隊,大隊再分派到中隊,中隊再根據警員負責的區域分派罰單任務。這麼一來,很大程度遏制了警員手中開罰單權利的泛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