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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部分

界多了,你怎麼不說,你自己是狗頭人呢,在這裡瞎叫。

於是便準備走,不想再聽這種弱智的說法,不過在走之前,又聽到另外一個老人說這件事,我感覺還靠譜一些。

老人說這老頭老太太以前是化肥廠職工,本來也是在西環居住,但是在2000年大下崗時,買斷工齡,當時房價低,所以他們就在這裡買了兩處房子,一處用來住,一處用來出租,都是三室一廳。

房子就這樣租出去了,這個租客在這裡一住就是五年。

這五年中,一開始還交房租,後來就不交房租,但就是賴在這裡不搬走,老夫婦三番兩次讓他搬走,他就是不搬,死活不搬。

對於這個死皮賴臉的,老夫婦只好報警。

民事糾紛,警察也只能調解,那個租房的就說會把房租交上,但是一次不交,兩次不交,警察每來一次,他就說交。

就這樣弄了幾次,警察也不來了。

這老婦當時沒有辦法,實在不行,就請附近的黑社會出面。

果然,惡人還需惡人磨,那人說,第二天絕對搬走。

老夫婦非常高興,但是他們高興的實在是太早了,第二天一早去看看他,發現他竟然割腕自殺,而且還留下了一封遺書,上面寫道,你讓搬出這個房子,沒錯,我可以搬出去,但是你卻搬不走我的靈魂,我會永遠存在這個屋子中,不管怎麼樣都不會離去。

第三十七節:佔殼1

“老夫婦看到這字條,再看那人怒目圓睜,躺倒在血泊之中,當時把老太太的心臟病都嚇出來了,還好帶了速效救心丸,老太太才躲過一劫。

老頭隨後再次報案。

這次牽扯到人命,所以警察終於肯管,經過一系列的取證,認為他是自殺,不過老夫婦有恐嚇的嫌疑,所以要拘留五日,這下子又把老太太氣住院了,這下警察也不再問了,就這麼不了了之。”老頭說。

聽到這裡,我有些疑惑:“那個人為什麼賴在這裡不走呢?既然想住,為什麼又不肯給房租呢?”

老頭說:“要是能想明白,也不用三番兩次找警察,最後又找了一些痞子來威脅他了。”

“那後來呢?”我問。

“後來這人的屍體被帶走了,老夫婦把這房子重新收拾了一番,還去了附近的一個寺院:佛光寺,請了開光小金佛放在屋中,老夫婦想,雖然那人死的比較兇,但是他們做了這麼多事,應該也沒事了,況且本身又不欠那個自殺租客,他死了之後,再賴在這裡,實在是於理不容。所以準備繼續放租。

當時小區內都知道這件事,外人不知道,因此在老夫婦放租的第三天,就有人來租房,因為老夫婦的心中還是有愧,所以這房租就相比其他房子租金要便宜些,當然,這裡死過的人的事,是沒有告訴別人的。

新租的是一對新婚小夫妻,在這個城市打工,也正因為便宜,所以就租了下來。

但是沒多久,這對小夫妻死活不住,要退租,他們說一到晚上,總感覺有人在盯著他們,於是想做個造人活動,也做不成。

老夫婦自知理虧,因此也沒說什麼,同意退租,然後繼續招租。

隔幾天又來了一個公司前臺說要租,但是也沒租多久,她便說她的內衣內褲時常不見,想起來就害怕,哪怕再便宜也不敢住。

於是,這房子就租不出去了。

最後,老夫婦也不再租了,反正手裡有些錢,也夠過日子,但是最近年紀大了,經常要花錢,再加上房價日高,租金也漲了起來,所以想把房子再重新收拾租出去,於是就讓那兩個做義工的小夥子去打掃,誰知剛開門也不知道他們看到了啥,就出現了這種事,真是把老夫婦急壞了,但是他們又不方便去醫院看那兩個小夥子,哎,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