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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部分

來!”

常寧一邊掙扎一邊抗議:“你不是我們長官,管不了我!”

“老子管不了你?哈哈。師座今天才下令,把你們配屬給本團!你們陳班長大概還沒有回來給你們講?”

高敬、李欣、曾有滿等人聽見外面的動靜,急急忙忙從房間裡跑出來。李欣憑著自己和明燦都是湖北老鄉的關係,在一邊大膽勸和道:“明團長息怒、息怒,有話好講。”眾人一聽這兩眼深凹、滿臉怒容、像天王殿門外護法金剛的長官原來就是大名鼎鼎的明燦團長,心裡暗自叫苦不迭。果然,明燦毫不留情地眼睛一瞪:“如此偷雞摸狗、敗壞軍紀,還有什麼好講的?”舉著馬鞭往眾人面前一掃:“想必諸位也知道?前不久,本團有一新兵搶劫民衣一包,被鄙人槍決於浙贛路上,軍座傳令全軍,以示效尤。”最後將馬鞭指點著常寧,惡狠狠地說了一句:“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別以為你小子槍法準就可以高人一等,老子照樣可以斃了你!”

明燦說罷,頭一扭:“帶上贓物,押回團部!”

眾人面面相覷,只聽見被皮帶反綁雙手的常寧出了院子後不停地大聲呼叫:“老子不服!放了我,老子要死也要死在小鬼子的槍口下!”

正在這時,陳公勇回了,他是和嚮導一起回駐地的,嚮導在縣府裡當民政科長,辛苦了一天,準備請他吃餐便飯,一回來看見出了這事,心裡就埋怨起常寧來,在七十四軍也呆了一年多,怎麼綠林好漢的習慣沒改多少!陳公勇先讓常寧把事情的經過作了一番解釋。常寧說,房東交代過,家裡的東西可以隨便吃;至於這“野雞”,也不是他故意撒謊,附近一處農舍被炸了,不見人影,只有這隻雞在廢墟旁邊咯咯叫,就把它捉來了,因為是一隻無主的雞,所以才說是野雞。

“這也構不上搶劫?明團長?”陳公勇求情道。再加上縣府那位科長也幫著說話,明燦最後才鬆口:“好,看在兩位面子上,只要有村民保他,我就免他一死。”

一行人於是又回到屋裡。

栽有香椿樹的那戶人家,主人姓翁,是位老者,青磚瓦房,朱門白牆,一看家底就很殷實。但老先生在把房子出讓給暫住後,就帶家眷去了城裡自家開的的錢莊。這時候,天已經快黑了,高進趕緊騎馬進城找人。

好在城裡的錢莊就那麼幾家,很快就把房東找到了。

叩開大門,說明來意,一聽為了這點小事就要軍法從事槍斃違紀計程車兵,那身穿青布長袍的房東老先生仰天長嘆:“鐵軍乎?義軍乎?聞所未聞乎!”顧不得吃晚飯,當即坐上馬車往村裡趕。

一下馬車,未進院門,老人便連聲高呼:“刀下留人!刀下留人!”明燦見老人渾身散發著翰林墨香的鴻儒氣息,不由得肅然起敬,言必稱先生,答應從寬處理,併為自己的弟兄拿了村民的東西而賠禮道歉。

明燦的言行,讓老人頓生好感。老人再四處一瞅,見裡間的地上鋪滿稻草,靠牆一邊擱著一溜揹包,而床上被單依然如自己昨天臨走前那般整潔,便知道弟兄們並沒有睡自家的床,心中更是感嘆不已。當明燦後來又拿出一塊銀圓,作為買雞的錢,想請老人代為轉交給戶主時,老人堅辭不受,說:“犬女也在當差,老夫深知犧牲之慘重、作戰之艱難;如今為我家鄉免遭倭寇蹂躪,眾弟兄又勞頓千里,何以為報?惟有替鄉鄰傾出所有,略表寸心。”說著,便要去庫房取金華火腿,讓弟兄們嘗一嘗,硬是被明燦和大夥勸住才作罷。

為讓老人安心坐下,明燦轉移話題,問道:“請問令媛在哪一戰區?”老人捋著鬍鬚驕傲地回答道:“犬女不讓鬚眉也,服務於桂林陸軍總醫院,已晉升為護士長、領上尉薪水啦。”

明燦一聽,覺得好不驚奇,記得師座好象也在桂林醫過腿傷,說不定他們之間還認識呢。正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