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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延壽之法【感謝“憐風空翼”盟主打賞】

別相當於首都核心區區長,李諾一個小小的科員,連見這種級別官員的機會都沒有,更別說讓這種級別的領導在他面前點頭哈腰。

不等李諾開口,長安縣令便肅然說道:“該死的刺客,膽大包天,竟然敢行刺公子,公子放心,本官定會嚴懲不貸,給公子一個交代……”

李諾擺手道:“那倒不必,縣令大人依照律法,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稍微恢復心神的長安縣令詫異的看了李諾一眼,傳言大理寺卿的兒子是傻子,但今日第一次見他,這年輕人生的丰神俊朗,目光清澈有神,怎麼看都不像是傻子。

而且,看樣子,對方似乎不是來找他麻煩的?

他摸不清對方話裡有沒有言外之意,試探問道:“公子想要怎麼判,斬立決?”

李諾不懂這個世界大夏的律法,但正常情況下,死刑不會這麼草率。

這位縣令大人,恐怕是想討好他。

李諾搖了搖頭,說道:“依律判罰即可。”

見他如此說,長安縣令心中一動,想了想,再次試探道:“依《大夏律》,因鬥遂以兵刃斫射人,不著者,杖一百;若刃傷,刃謂金鐵,無大小之限,堪以殺人者,徒二年……,所以本官判了她徒兩年,公子對此判罰可還滿意,不滿意下官還可以改……”

李諾學過古代法律,對於這種遣詞很熟悉,這句法條的大概意思是,用兵刃傷人,即便是沒有傷到受害者,也要杖刑一百,而無論兵刃大小,只要造成傷口,最低也要判處兩年有期徒刑。

按照大夏律,那女刺客的行為,屬於後者,是要蹲兩年監獄的。

而在後世,若以殺人未遂罪論處,恐怕她的刑期還要更長一點。

不過這些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

兩年。

那女刺客被判了兩年,李諾的壽命剛好增加了兩天,這其中,會不會有什麼聯絡?

這只是李諾的初步猜測,接下來,他打算驗證一下。

李諾想了想,笑著說道:“我不過是受了一些皮外傷,兩年徒刑,是不是有些重了……,要不,還是放了她吧。”

吳管家對此沒有說什麼,清冷女子側目看了李諾一眼,亦是沒有開口。

長安縣令詫異的看了他一眼,心道大理寺卿心狠手辣,滿朝皆知,居然生出了一個這麼善良的兒子,這要是換成其他的權貴子嗣,兩年徒刑算什麼,那女刺客必然難逃一死,死之前肯定還要遭受一番非人折磨。

隨後,他便笑著說道:“公子宅心仁厚,雖然大夏律法規定,以刃傷人需徒兩年,但若是傷者不予追究,也可無罪釋放,下官這就去改。”

大理寺卿府的事情,當然要比他正在審理的案子重要,長安縣令讓人將已經結案的卷宗找出來,找出判詞那一頁,重新書寫。

李諾時刻關注著《法典》之上的數字。

當長安縣令寫到將那女刺客無罪釋放,並且簽字用印後,李諾眼前一花。

“姓名:李諾。”

“壽命:三日。”

他的壽命重新變回三日,而《法典》也無法再被翻開。

李諾胸口微微起伏,呼吸略有急促。

他壽命的增加,果然和此案的判罰有關!

至於兩者之間,具體有什麼數量關係,還要做進一步的驗證。

長安縣令改完判詞,正要讓人將那女刺客提出來,李諾臉上露出生氣之色,說道:“算了,放了她太便宜她了,還是判一年吧……”

長安縣令心中無語,卻還是道:“聽公子的……”

說完,他換了張判紙,繼續書寫。

“姓名:李諾。”

“壽命: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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