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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她是個好女人,長得漂亮高挑,做事也認真負責。我問她,你怎麼會跟你丈夫在一起。她說,她哪知道結婚後是這個樣子。

駿馬常駝痴漢走,巧婦常伴拙夫眠。有時候想想,大概許多事都是這個樣子的吧。

不久前我在KTV裡認識一個男人,他嗓音不錯,唱得挺好。唱歌結束後,我們相互加了微信留了手機號,他還送我回家,說下次請我吃飯。我並沒當回事兒,畢竟朋友間沒什麼奇怪的。

可是我想錯了,那天后他微信三餐不落的問候,還總電話說要請我吃飯,我都以上班為由拒絕了,直到有位朋友告訴我,說那男人讓她傳話,說是想養我,問我怎麼看。

這個養是什麼意思,不需明講也知道。我在暗歎交友不慎的同時,也毫不猶豫地拒絕了。此後,那個男人便沒再聯絡我。

我想,犯賤這種事,應當是雙向的,一方熱烈的追求,一方熱情的回應,才能促成出軌這事。只要一方無意,這事兒就不會發生。

男人女人,究竟誰對誰錯,誰也說不清。我並不是要標榜自己是個好人,也並不想說這些朋友們都是壞人。我知道有些事情的發生,大概與人的善良與否無關,與喜歡與愛也都無關,只是人的本性使然,有人想找點新鮮,有人想解脫,有人想放鬆。

可是,只要有了那個想字,幸福就真的越走越遠,只留下不幸的無底深淵,最後只看是誰在徘徊,誰懸崖勒馬,誰又徹底陷落了。

上面說的那些有家庭的朋友們,全都是自由戀愛後喜結蓮理的。可是他們幸福麼?

都說幸福在別人的眼裡,可是我卻是個瞎子,我看不到別人的幸福,也從不知道幸福長什麼樣,也找不到自己的幸福。

寫這文的時候,我好幾度想要坑了,因為在很長很長的時間裡我都過得很壓抑。家人的相親逼婚,讓我常常一人在被窩裡偷偷哭。我知道他們是為我好,可是看過太多的我早就恐婚了。我怕自己最終會成為他們一樣的人,會和他們一樣過著痛苦不幸的生活。我真的很怕。

我對朋友說,我這個年紀的人很尷尬。如果再年輕一些,我還可以任性,可以嚮往,可以不顧一切的一錯再錯,因為未來還很長,我錯了可以改,可以覺得什麼都還有希望。如果再老一些也很好,可以安知天命,過著既定結局的生活,可以絕望,可以失望,知道沒有反抗的能力,或反抗也不會改變什麼而任隨命運安排。可是現在的我呢,年近而立,不年輕也不老,前是虎後是狼,每一步都是十字路口,每一步都是雷區,不怕踏錯一步喪命,就怕半身不遂,下半輩子生不如死。

可是,人生還是要繼續的,擦乾了眼淚,眼睛還是要看著前方的,因為就算回頭看,也回不到過去了,而且這世上也並不是只有我一個人過著這樣的生活。生來四肢健全,身無大病,這樣的我,就已經比一些人幸福了,對吧?

總的來說,《二重唱》總算寫完了,雖然寫得很不好,很多情節都很牽強,但我的初衷並不是要給主角一個幸福的結局,而是想給另兩個人平反。

很多時候壞人和好人其實並沒有明確界線,大概和幸福一樣,只能在對比的時候你才能看得到吧。

那麼再來說說幸福是什麼呢?

有人說幸福很簡單,就是別人餓得前胸貼後背時,你有一碗熱湯喝,你就是幸福的;就是寒冬臘月,別人衣不蔽體時,你有一件破棉襖穿,你就是幸福的;也許還更簡單,就是大家都內急的時候,你有一個坑蹲,而別人沒有,那麼你就是幸福的。

幸福除了對比,還能有什麼呢?

也許幸福只存在於兩種形式中,一種是過去式,一種是未來式。過去的回憶中,與未來的嚮往中。而對於身處的此時,大概只能在當它成為過去式後,我們才能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