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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外國也有過的。如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如克勞狄、尼祿、維特利烏斯和提圖斯等羅馬諸帝,如其後的拜占庭帝國諸帝,奧斯曼帝國諸帝,都曾在後宮使用割掉生殖器的男人,以供役使。中國明代,大概是歷史上破記錄使用宦侍的帝國,故有“十萬太監亡大明”這一說。任何朝代,太監或類似太監的人多了,都不是好事。

由於宦官有太多的機會接近帝王后妃,容易獲得寵幸;加之閹人的變態性心理,嫉妒一切正常的人,便是他們的仇恨準則。因此,一部《二十四史》,讀來讀去,凡太監,都不是好東西。至少,好東西極少極少,所以,對這卑汙齷齪者多,陰暗險惡者眾的一群,統統蔑稱之為“閹豎”,倒也合適。

但司馬遷之被“宮”,與“閹豎”的去勢,截然不同。老實說,歷代皇帝收拾文人,手都不軟,什麼毒辣殘忍的法子沒有使用過呢?但把文人××連根端掉者,劉徹是獨一份。那是中國文化史上最黑暗的一頁,文人之受屈辱者,莫過於此。

“宮”刑,在中國,盛行於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初期,以閹割或損壞男女生殖器官,旨在使其餘生在屈辱中度過。漢武帝異想天開,在“刑不上大夫”的年代裡,他不殺頭,也不判刑,更不戴上什麼分子的帽子,而是採用“宮”刑,來對付他的國史館館長,國家圖書館館長,使其喪失作為一個男人的尊嚴,既活不下去,也死不成。這一招,實在可謂既惡且損,加之下流下作。

這奇恥大辱對司馬遷來說,“腸一日而九回,居則忽忽若有所亡,出則不知其所往,每念斯恥,汗未嘗不發背沾衣也”。一位“英明”之主,竟對文人進行如此卑劣的報復,簡直使我們這個具有悠久文明的中華民族,為之蒙羞。古代洋人的酷刑,能夠將耶穌在十字架上釘死,能夠將聖女貞德,將布魯諾在火堆上燒死,憤怒的革命群眾,甚至將路易十六夫婦送上斷頭臺一一鍘死,不可謂不恐怖;在莎士比亞時代,人犯的腦袋,也有割下來掛在倫敦塔橋上示眾的,其殘忍可想而知。但像劉徹用“宮”刑對付一個文人,對付一個埋頭在簡牘中閱讀歷史的學者,這是世所罕見的無恥行徑。

每讀毛主席在《沁園春》的詞中:“秦皇漢武,略輸文采”這一句,我總會想起他“宮”司馬遷這件丟中國人臉的事情,虧他做得出來,下得去手。我始終想,問題恐怕就出在這句“略輸文采”上。要是像他那老祖宗劉邦,雖能吼出兩句“大風起兮雲飛揚”,可這位亭長從不以詩人自居,無論司馬遷說長說短,根本不甩儒生的漢高祖,至多當他放屁,不當一回事的。而漢武帝,詩詞歌賦都來得,雖“略輸”,還有點“文采”,這一有,就壞菜,他把自己看作文人,按文人行事。同行之間,免不了計較,就要關心意識形態領域的問題,就要注意階級鬥爭新動向了。而且,有權的文人,嫉妒起來,往往不擇手段。“宮”你一下,又何妨?所以,碰上一個有文采的皇帝,哪怕“略輸”一點,絕不是什麼值得文人大眾高興的事情。

司馬遷的悲哀(2)

司馬遷書讀多了,有點呆氣,他為什麼不想想,同姓司馬,那個司馬相如被欣然接受,這個司馬遷卻被斷然拒絕呢?難道還不足以總結出一點經驗,學一點乖嗎?這就不妨打油一首了:“彼馬善拍馬,吃香又喝辣,此馬講真話,只有割××。”為那張按捺不住的嘴,付出××被劁的代價,真是太不划算了。

《漢書?司馬遷傳》認為:“夫惟《大雅》‘既明且哲,能保其身’,難矣哉!”這意思就是說,若是司馬遷能夠“明哲”的話,也許可以“保身”,具體一點,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