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被褥、床單、抽屜、衣櫃裡的衣服,全都被扯地七零八落,沒有一處下腳的地方。
懶得管這些!
駱千帆先在屋裡掃視一圈,又仔細觀察房間裡的角角落落,確保沒有安裝攝像頭、竊聽器。大學裡選修的偵查課教給他,任何時候環境私密都很重要。
檢查到最後,發現大門後貼著一張字條,落款是轄區派出所:“你家已被犯罪分子盜竊,如您回家看到這張字條,請撥打電話8765****與警方聯絡。”
這會是警方的電話嗎?駱千帆確信:絕對不可能!一定是“高利張”留下誘我上鉤的,只要我打過去,“高利張”的人一定趕過來把我抓了。
檢查再三,並沒有發現其他異樣。屋裡檢查完,駱千帆又上了陽臺。他一眼看到對面樓上的同一層住戶緊拉著窗簾,不見有人,卻見窗簾無風而動。駱千帆一驚,壞了!有人監視!
來不及多想,立即下樓,沒敢出小區門,一拐彎,躲在旁邊單元樓道里,扒著牆根往外看。
不出兩分鐘,跑過來倆人,其中一個駱千帆認識,是那個抓過李蕊的光頭。他們像獵狗一樣,直奔駱千帆家。
見倆人上樓,駱千帆閃身出樓道,繞著小區灌木直奔小區側門。倆保安正在閒扯,駱千帆聽了一耳朵,只聽一個說:“聽說沒有,17幢3樓前幾天被盜的那家被警方盯上了?據說房主是個騙子,騙了人家很多錢,公安局正在抓他……”
去他奶奶的腿,17幢3樓就是我家!郭雲帆和“高利張”顛倒黑白,放風說我是詐騙犯!看來不除掉“高利張”扳倒郭雲帆,我這輩子也別想安生了。
駱千帆暗罵著!
駱千帆又到朋友開的賓館裡躲了起來,直到晚上也沒再出門,給樂天打了個電話,告訴她一切都好,讓她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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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0點一刻,開啟電視,正播“虹城夜新聞”:
“下面播報本臺剛剛收到的訊息,一名男子在北京路遇三人持刀搶劫,奮力反抗時,被劫匪刺傷,傷勢嚴重,目前已被送到虹城第一人民醫院搶救。
“據受傷男子隨身攜帶證件顯示,該男子名叫馬皇,31歲,是某網站駐虹城記者站副站長。事發前半小時,該男子曾在‘時光掠影’參加一場品酒會……”
電視畫面上,馬皇渾身是血,被急救人員推進救護車……
此情此景看得駱千帆血液倒流、天旋地轉,嗓子眼發苦發乾,拿過來一瓶礦泉水想擰開,兩隻手直抖,使不上一點力氣。
駱千帆心裡明鏡一樣,這哪是搶劫?分明是郭雲帆和“高利張”設的一個局。
他們絕不是針對馬皇,而是針對我駱千帆!馬皇去參加品酒會,被“高利張”的手下當成自己,酒會結束後跟到北京路痛下殺手。
“若不是我留了個心眼,今天被送進醫院的就是我了。”
九分恐懼外帶一分慶幸!如果說過去駱千帆對郭雲帆和“高利張”還心存一絲僥倖的話,此刻只剩下**裸的恐懼,他們遠比一般人想象的更加心狠手辣!
更讓駱千帆難以接受的事,他的最高領導尚雲峰,早已站在了他的對立面。
駱千帆不住地問自己:我該怎麼辦?我到底該怎麼辦?
駱千帆真的好後悔,為一個李蕊我犯得著嗎?好好當我的新聞部主任,寫些稿子,拉拉廣告,每年收入很高,幹嗎非要趟這趟渾水?何苦把自己搞得有家不敢回,手機不敢開,出門走路都怕被車撞死?又幹嗎把三本日記本說成是高利張的犯罪證據,這不咎由自取、自找麻煩嗎?
可是,眼下還回得了頭嗎?我是不是可以給尚雲峰說說好話,請他聯絡郭雲帆、“高利張”,從中調解,然後我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