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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頁

麼不利用?」

明琅沉默。

「他的弱點是你,」教官冷聲訓斥,「他不想讓你離開。你當時就該給自己的頭上來一槍。」

「——好好反思吧。」

明琅想要說什麼,抬起頭,卻看到了蜿蜒漫延的鮮血,鏡子上濺滿了鮮血、飛沫和內臟碎片,仔細看的話,甚至還有碎肉。

到處都是屍體,有的已經開始腐爛,暴露出森白可怖的白骨。

它們朝她爬來,向她伸出血跡斑斑的骨手,似乎想跟她一起下地獄。

明琅渾身僵硬,站在原地,動彈不得。

那一天的情景再度浮現在她的面前。教官一聲令下,所有人都瘋了。槍聲、鮮血、罵聲、慘叫、哭號、刀刃撞擊聲……求生欲使她腎上腺素飆升,她瞳孔擴大,被迫拔出格鬥匕首,主動割斷了一個人的喉嚨。

那個人衝過來想要殺死她,他並不是無辜的。

她也不是。

這個世界沒有無辜的人。

人人都滿手血腥,連幾歲的孩子都知道怎麼開啟手-槍的保險。

在這裡,普通人如果不知道怎麼保護自己,命運只能是出生——橫死——送往地下診所——趁熱摘除器官和義體——植入買家的體內。

這個世界需要一個救世主。

但不是她。

她沒什麼文化,也沒什麼野心,更沒有耐心去引導人們奮起反抗,成為反公司聯盟的一員。

她跟大多數人一樣。

區別在於,大多數人只會渾渾噩噩地上班,她只會渾渾噩噩地殺人。

她一直以為,沈澹月可以推翻公司的統治。

——假如他不是救世主,不能反抗公司,那還有誰可以做到這一點?

誰能想到,他真的不是。

至少不是她想像的那種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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