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物渾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
“樸散為器,聖人用之,則為官長,故大制不割。”(《二十八章》)
“道常無名,樸雖小,而天下莫能臣。”(《三十二章》)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萬物恃之以生而不辭,功成而不名有,衣養萬物而不為主,常無慾也,可名於小;萬物歸焉而不為主,可名為大。以其終不自為大,故能成其大。”(《三十四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四十二章》)
“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無有入無間。”(《四十三章》)
“道者,萬物之奧。”(《六十二章》)
一、絕對的世界觀
1、相對與絕對
一部《老子》,可而言之,是講相對之理與絕對之理的寶典。相對之理哲學上稱為相對真理,絕對之理稱為絕對真理。但用“真理”二字,也是順俗而已!因是真理不能相對;是絕對者,不能稱為真理,因真理之真亦相對也!既以姑妄,則姑妄之!相對者,皆是極性狀態;絕對者,則是非極性態。《老子》一書以講絕對非極性狀態屬性為主體,相對極性狀態為相用。絕對的非極性態,老子用“道”、“常道”、“無名”、“穀神”、“沖虛”、“渾成之物”、“希”、“夷”、微”、“無”、“萬物之宗”、“無物”、“無狀”、“大”、“樸”、“母”、“至柔”等等來表達;相對的極性態用“可道”、“非常道”、“有名”、“天地”、“有物”、“有象”、“萬物”、“有”、“可視”、“可聽”、“可摶”、“器”、“子”、“剛強”等等來說明。這就很顯然,世界的存在是二部分:一部分是相對存在,一部分是絕對存在。我們把對相對存在部分的認識稱為相對之理(相對真理),而把對絕對存在的認識稱為絕對之理(絕對真理)。人類的認識不外乎就是這兩方面的認識;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無非是對這兩方面的看法;人一生的所為和其追求,無非是這兩方面的內容。聖人、凡夫以此而分,君子、小人以此而定,一切經書典章據此而著,世出世間以此而立,高低、貴賤以此而成,智慧愚鈍緣此而彰,學問修習之道亦不外乎此!所以,老子大講特講相對與絕對的道理。
《老子》第一章就開宗明義地講“可道”、“不可道”;“可名”、“不可名”;“常道”、“非常道”;“有名”、“無名”;“有欲”、“無慾”;“徼”、“妙”。“可道”、“可名”、“非常道”、“有名”、“有欲”、“徼”是屬於相對真理的部分,而“不可道”、“不可名”、“常道”、“無名”、“無慾”、“妙”是屬於絕對真理的部分。凡是相對真理,都是二相的“有欲”認識通道所認識之理,而絕對真理則是一相的“無慾”認識通道所認識之理。比如,科學研究是以主客兩相(人和儀器)的“有欲認識”通道所得到的認識,故只能是相對真理;而一相(人用“人體”這臺儀器)的“無慾認識”通道進入“不二”境地所得到的認識,便為絕對真理。相對真理的認識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只適用一定範圍的認識,所認識的物件是暫時的、虛幻的、無常變化的、當體皆空的,是隻能以運動方式存在的事物;而絕對真理的認識是無待的、無條件的,適用於一切時一切處的認識,所認識的物件是永恆的、真實的、常住的、唯一真正存在的,是不以任何方式運動變化的存在。
2、認識比量
相對真理的認識,因是相對的二相(如人與儀器相對成主客二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