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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終究還是太天真,一段感情裡從來沒有付出過的人有什麼資格讓別人等。說到底,她還是恨吧?

兩人出醫院的時候天已經矇矇亮了,顧瀟楠走到路邊攔了計程車回過頭衝他招手:“先回去吧,這幾天喝點粥吧。小區南門左拐有家粥鋪,雞絲粥做的很好。少喝點酒,那些應酬……能推就推了吧。”

其實從北門進小區離家更近一點,他告訴計程車師傅把車開到了南門,照著顧瀟楠的話找到了那家粥鋪,點餐後尋了個位置坐下。小店裡很暖和,座位臨窗,他一轉頭見著窗戶上水濛濛地一片霧氣,顧瀟楠笑起來明豔活潑的臉就在腦海裡揮之不去了。

他們是十月底結的婚,顧瀟楠雖淡然沉靜,可是新婚那會兒,她的那股子雀躍勁兒是掩都掩不住的。婚禮過去兩個月後已經是深冬了,兩人相處的平靜和拍,本都不是話多性子急的人,因此雖不至於嚴絲合縫倒也還算是契合。那年也是難得一遇的寒冬,有天他下班以後回到家,顧瀟楠蓋著毛毯縮在沙發裡看電視,聽到門響,貓一樣從沙發裡蹭出來,抱著他的胳膊輕聲問他:“太冷了,出去吃骨頭鍋怎麼樣?”

她說的骨頭鍋在大學城附近,車子七拐八拐地進去以後週一凡已經後悔了,窄窄的小巷子裡到處是手挽手的年輕人,透過車窗,不大的幾個小吃店裡都坐滿了人。他這才想起來這是週五,這些孩子們出來喝酒打牙祭的日子。

等了許久才等到一個臨窗角落的位置,顧瀟楠回到了自己熟悉的底盤,興奮都寫在臉上,一坐下來就要教週一凡在窗戶上畫腳丫。她攥著拳頭笑眯眯地望向他:“很簡單。”說著就在濛濛的玻璃上印了一個小小的腳底板,“像這樣,然後再點五個腳趾頭就可以了。”

就像這樣杵在人聲鼎沸的小餐館裡,他身上的清貴也沒有減去半分,淡淡的一抬眼都讓顧瀟楠心悸。她勉強穩了穩心神,越過大半個桌子來捉他的手。顧瀟楠興致極高,唇邊始終帶著俏皮的點點笑意,嗔笑著看他:“握拳啊,然後輕輕印上去就好咧~”週一凡拗不過他,繃著臉在窗戶上印上小小的印子,她細心地給添上腳趾後坐回到了自己的椅子上,伸出大拇指在玻璃上印出了一個更小的可愛的腳丫。

顧瀟楠的美好願望和那晚的濃香的骨頭湯一起,蒸騰在了翻滾的歲月裡。

週一凡伸手搓了搓臉頰,喝了口水回神。等了好久的雞絲粥還是沒有上來,百無聊賴之際,他攥緊了拳頭,在白茫茫的玻璃上印上了一個腳印。除了他,店裡還沒有其他客人,不過就算有他也不在意了,週一凡又用大拇指在上面上小小的腳丫子,想了想,語帶悲慼地輕聲告訴他:“媽媽不在,寶貝。”

吃完一份又打包了一份,想著晚上熱了當夜宵,自從顧瀟楠走後,他還沒有吃過夜宵。小區裡已經有年紀大的在鍛鍊身體了,遛狗,打太極,快步走,打拳什麼的。他拎著熱氣騰騰的外賣袋子走了一圈,小廣場那邊是大媽在跳扇子舞,那幫企圖搶地盤的大爺最後失敗,神色岔岔地尋了了空地開始耍劍,正中央的草坪裡一群分不清品種的狗正滾在一起打鬧……這世界還是挺熱鬧的嘛。

週一凡轉身朝家裡的方向走,想了想掏出手機打給秘書,“把我明晚上的飯局推了。”他忽然有點想念前年骨頭湯的味道了。末了又把電話撥給了梁星,也不管他有沒有醒,直截了當地告訴他:“把你家薩摩帶過來住兩天。”掛了電話,又伸手摸了摸右手上的粥,還熱著呢。一定是瘋了,週一凡這樣想著,大步邁進了電梯。

作者有話要說:

☆、第二十章

直到下午梁星才磨磨唧唧地牽著狗過來,週一凡開啟門之後低頭一掃,凌厲的眼神立即瞥向來人:“不是你們家那條。”

“爹啊,我求你,我家山茶跟了我四年半了,我每天好吃好喝的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