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想一下其實很簡單,剩餘價值是勞動創造的這一論斷是無法否定的,關鍵在於我們怎樣界定勞動。《資本論》中,瑪克斯其實已經把商品界定為物化勞動。依照物化勞動的概念我們就可以明白了,商品本身就是勞動的成果,是物化了的勞動。既然商品是物化勞動,資本也是商品,那麼,就完全可以把資本界定為物化勞動。在物化勞動中,除了我們日常的有形物品外,還有包括著許多無形的勞動,例如店鋪字號、碼頭效應、商業氛圍等,這都是勞動積累的成果,我們可以稱之為虛擬物化勞動。
可見,勞動並非只有拉板車、看機器、耕田地這些人的活動形式,這是一種活的勞動,也就是活化勞動。因此,勞動實際存在著兩種形式,一是活化勞動,二是物化勞動。價值增值過程中的勞動,僅僅有活化勞動是不夠的,人不與物結合,無法創造出新的價值來。所以,不獨只活化勞動,資本以及所有參與價值增值過程中的資源都是一種勞動的表現,只是各各的表現形式不同。既然勞動是價值創造的源泉,那麼,物化勞動當然是價值創造的源泉之一。投資獲得回報就是理所當然了。
這並不是一種關於資本的實證主義思維方式,假如認定是活化勞動創造了價值,那麼活化勞動創造出來的價值當然是勞動的表現。關於活化勞動和物化勞動的問題瑪克斯論述得很清楚,忽視物化勞動在價值增值過程的重要地位,顯然是曲解了瑪克斯的勞動論。
反對的觀點一定會反駁,按照這一物化勞動的解讀,是不是就應當摧毀“寄生蟲”論?我們以為,承認物化勞動的勞動屬性,承認物化勞動對價值的創造地位,並不否定不勞而獲的人“寄生蟲”性質。“寄生蟲”,是一個基於獲取勞動成果方式的命意。財富總是經過勞動創造出來的,客觀存在的財富總是一種物化了的勞動,這是毋庸置疑的,不能因為財富掌握在“寄生蟲”的手裡就改變了其勞動的性質,財富歸誰所有都是一種物化了的勞動。這裡的差別點是如何佔有到這個物化勞動的權益的,即資本的原始積累問題。資本原始積累是一個勞動權益分配的概念,與勞動的表現形態無關。勞動權益分配方式,歷來是社會變革的根源,是社會政治範疇,這裡不做討論。
在認識物化勞動時,有一個問題必須嚴格區分開來,那就是土地、河流、空氣等自然資源並不是物化勞動。瑪克斯所批判過的資本原始積累的血腥與骯髒,主要是指對自然資源的掠奪與無償佔有。自然資源的管理問題是國家政治問題,不在企業政治範疇之列。站在企業的立場我們要明白的是,一定時期的社會政治和社會文化所認同的勞動權益分配方式,是社會的主流分配方式,這是社會制度問題。企業政治無法解決社會制度問題。 txt小說上傳分享
價值增值於價格的最後確定
第二章 企業資源形態
第一節 企業資源增值過程
一、企業資源增值原理
2、價值增值於價格的最後確定
企業認識價值增值目的,是要從學術層面認識一個價值能不能增值,是怎樣增值的,為什麼一件商品一轉手,價值就不同了。透過對價值增值規律的認識,根據企業利益目標合理配置資源,以實現價值增值最大化,剩餘價值歸誰所有則是一個資源所有者權益的課題。
對於靜態的價值增值過程,經典導師早已有著輝煌的成論。瑪克斯說,商品的價格是由社會平均利潤決定的,這是政治經濟學理論的認識意義,是一種宏觀俯視角度,對企業產品價格確定的認識並沒有實踐操作性。因為,事實上社會平均利潤誰也沒去計算,即使如資訊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里也沒有。證券交易,有一個一定時段裡的平均價格,可仍然是事後的統計值,實際的交易也沒幾筆是按照平均價格成交的,平均價格僅僅是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