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這樣的模式,劇烈的痛苦就能轉化為心靈的洞察力與開放性。幾乎所有人都曾面臨生命的一切崩潰瓦解的時候,在這樣的時刻,我們建構生命的一切信念被迫離開停泊處;我們原以為自己很瞭解如何生活,然而如今卻迷失在暴風雨肆虐的大海中。當暴風雨逐漸平息,我們就能夠以一種清新的眼光、驚人的明覺來看待生命。
第二章 從迷惘中覺醒(7)
幾年之後,我不再視那次沙漠閉關的經歷為老師出賣我,而是視之為一扇窗,使我得以看到,其實是自己出賣了自己,在面對老師的抨擊時,我的慣性防禦策略完全崩毀,於是跌落谷底。
我陷入難以忍受的痛苦中,而這揭露了相隨多年的缺乏自我價值感的創痛;我迷惘的根源,就是害怕自己終究是個有缺陷的人,而多年來,為了證明自己的價值,我已浪費好多時間了。就像老虎摩希妮,我住在自我建構的牢籠中,無法全然地生活。因此,徹底接納認為自己不圓滿的感覺和恐懼,是解脫自我的唯一途徑。透過關注傷口包紮之處,擁抱總是在逃避的痛苦,我逐漸開始信任自己,並如實接納自己的生命。
對徹底接納的普遍性誤解
由於徹底接納跟我們“不接納”的文化完全南轅北轍,因此我們很難理解它的真義。我所談論的徹底接納,表面上聽起來可能像是放任不管、自我放縱,或者為自己惡劣的行為找藉口:“我正在練習徹底接納,所以,別怪我工作不負責任、別怪我對家人不好或不體恤。”由於徹底接納是如此具有威力的修持,我想更仔細地檢視關於它的認知誤區。
徹底接納不是放任不管。對徹底接納最大的誤解就是,以為我們如果就這樣接受了自己的原貌,就會喪失改變或成長的動機。“接納”可能會被曲解為積習不改的藉口:“我就是這副德行,你要麼接受,要不拉倒。”又或許,我們本想正面積極地改進,但最後結論卻是:“我就只能是這個樣兒,永遠也不可能改變了。”
接納也可能讓人以為做原來的自己就行,但原來的自己常常意味著“不夠好”。然而,正如心理學家卡爾?羅傑斯所言:“奇怪的矛盾是,當我如實接納自己的本來面目時,我反倒能有所改變了。”我們最深刻的本質就是能夠覺醒與成熟。我自己也曾一再發現,以徹底接納的態度來面對自身經歷的所有層面時,就會帶來基本的轉化,開啟持久的改變之道。本書提供了許多案例,說明了當我們以徹底接納的態度,去面對看起來似乎十分棘手的狀況或頑固的積習時,改變就會自此開展。
徹底接納並不是要你以能力有限來自貶,並以此當作退縮的藉口。比方說,我們雖然很想得到某份工作,卻又告訴自己,我沒有符合這份工作要求的文憑或經驗,於是連應徵機會都懶得爭取了。又或者,根據過去的經驗,我們就斷定自己天生不適合發展親密關係,於是乾脆保持單身算了。我們的自我評估或許有部分是事實,然而,徹底接納也意味著,清明寬容地關注我們的能力和侷限性,而不是任由恐懼感所生的情節妄想封閉我們的生活。
這個道理同樣適用於生理狀況。如果我們發生車禍以致半身癱瘓呢?如果我們被告知從此可能再也無法行走,那麼接納是否意味著我們應該絕望地聽天由命?我們是否該就此放棄擁有幸福生活的機會?徹底接納並非要壓抑因失去行動自由而產生的莫大悲痛,而是全然尊重自己的感受和回應。
徹底接納也意味著不去忽略另一個重要的事實:生活中存在無限的創造力和可能性。由於接納了我們無從預測未來生活境況的事實,我們得以敞開心胸,充滿希望、充滿活力與決心地繼續向前邁進。因落馬意外而全身癱瘓的美國著名演員克里斯托弗?利瓦伊①(ChristopherReeve)正是典範,他的奮鬥過程告訴我們,我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