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要轉動最複雜的管理機器,取得行政法院的法令。
然而,行政法院院長瓦朗格萊先生似乎與警察總監意見一致,反對進行任何過於深入細緻的調查,因為這樣有可能引發高層人士懼怕的醜聞。要撕破亞森&iddot;羅平的偽裝?重新與那該死的傢伙去鬥?還去冒失敗與丟醜的危險?不,不行,一千個不行!
這樣,便發生了這種前所未聞、無法接受、無法想像、讓人氣憤的事情:亞森&iddot;羅平,這個昔日的竊賊,屢教不改的慣犯,這個強盜頭子,竊匪首領,今天可以堂而皇之地進行最可怕的活動,可以冒他人之名公開在市內居住。他為了不讓人對自己的身分提出異議,指使人暗殺了四個礙事的人,又親自收集偽證,把一個無辜婦女投入監獄;總之,他要冒天下之大不韙,玩弄不可告人的陰謀,把莫寧頓的兩億元遺產拿到手。
以上就是醜惡的真相。把它披露出來是有益的。希望它能對事件的進展發生影響。
&ldo;至少,它會對寫這篇文章的傻瓜的行為發生影響。&rdo;堂路易冷笑道。
他把勒瓦瑟小姐打發走,要通了德&iddot;阿斯特里尼亞克少校的電話。
&ldo;是您嗎,少校?您讀了《法蘭西回聲報》上的那篇文章嗎?&rdo;
&ldo;讀了。&rdo;
&ldo;要那位先生用武器來補過,您也許很厭惡吧?&rdo;
&ldo;哦!哦!您是說決鬥!&rdo;
&ldo;少校,不這樣做不行啊。那幫拿筆桿子的胡說八道,把我搞惱火了。得把他們的嘴巴封住。他們那一幫人的帳,就和這個傢伙清算了。&rdo;
&ldo;您若執意要這樣做話……&rdo;
&ldo;我堅決要這樣做。&rdo;
於是談判立即開始了。
《法蘭西回聲報》的社長表示,雖說那篇文章沒有署名,送來的又是打字稿,而且發表時也沒有經過他,他還是願意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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