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出來,鑫哥手長這麼好看。」
幾個小姐妹都低頭,嘰嘰喳喳地湊上去,「鑫哥幹什麼的呀,手模嗎?」
程一鑫自認為他一男的,手都沒二兩肉,一層皮囊。
由著她們碰了幾下手。
剛剛加了程一鑫的叫方桃,是個短髮美女,嚼著泡泡糖,替程一鑫說了,「鑫哥好像是做手機生意的哦。」
顯然是抬舉他了。
程一鑫坦坦蕩蕩,「沒生意,就一修手機的。」
有兩個開淘寶店的小網紅,以專業目光看他的手,越看越喜歡,「這麼好看的手,修手機好可惜啊。鑫哥有空幫我拍幾張照片唄,我店裡賣護手霜。」
程一鑫再惆悵也不會跟錢過不去,跟這倆淘寶店主妹妹加了微信。
隨後他抄起酒杯晃了晃。
還是人間好。
今晚是真的在家待不下去。
他就不該借金瀟的網易雲,迴圈她的私人歌單,翻著以前聊天記錄,真令人躺著就感到羅曼蒂克消亡。
沉浸在昏昏沉沉中,實際上自己又明明白白,恨得他把silver裡的金瀟聲音都取消了。
還是人多的地方他媽的有安全感,任由亂鬨鬨的社會搖充斥著他的眼球,儘是男男女女在夜色裡肆意揮灑荷爾蒙,短暫地將她驅逐出境。
程一鑫一抬眸,發現姐妹們又目不轉睛地盯他的手。
其實也是因為「無人知曉」特色,人人戴著半截面具,手又沒戴手套。
他的手白皙而透紅,一種蒼白的瘦弱,和手心搖晃的紅酒杯形成鮮明對比,像捧了一束破碎殘缺的傷心玫瑰。
程一鑫被看得發毛,輕敲酒杯,「難道,我這杯酒是假酒?」
阮瑪麗帶頭笑出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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