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吃人?他是人,怎麼可以吃人!
在家裡躲了一個星期,烏培德每天自己靠著簡陋的實驗裝置研究,可惜裝置實在是太簡陋了,他什麼結果都沒研究出來。
東西能吃的都吃完了,烏培德決定再出去偷一點。可是他運氣實在不好,在他出去沒多久,就感覺控制不了自己的身體,他的手腳那消失的毛又長了出來。
他想往家跑,但是路上被人看見了。那人還以為他是帶著手套帽子,還罵了他一句,這都什麼時候了,還捂的那麼厚,腦子有坑吧。
烏培德感覺一股熱血湧到臉上,他瞬間失去理智。為了錢,他想幹脆就搶了這個人算了。
但是對方長得也不瘦弱,烏培德手裡又沒槍,又沒刀,甚至連個小棍子都沒有,別人根本不怵。
不但不給錢,反而還想打烏培德一頓。但是烏培德隨手一劃,就在對方臉上撓出幾道血痕。
見血之後看,烏培德感覺再也控制不住自己,雙眼變綠,雙手下意識的揮動。不到半分鐘,這個人就被他開膛破肚。
看著對方還在跳動的心臟,烏培德伸手抓了一下。他不知道為什麼,忍不住還是咬了一口。
這次他運氣不錯,不到五分鐘,烏培德就恢復自主意識。看著近在咫尺的屍體,烏培德退後好幾步。但是他這次竟然沒有嘔吐的感覺,是習慣了嗎?
他看著自己在地上按出的手印,居然是貓爪形狀的。他低頭看著自己的手,這哪裡還是手,分明就是貓爪子!
烏培德大叫一聲,拼命跑回家。用水瘋狂的沖洗自己的身體,把那沾滿血的衣服,跟上一次一樣,用王水化掉,不留一絲證據。
烏培德在家裡窩了兩天,可能是吃了那半個心臟吧,他似乎沒感覺出太餓。但是第三天,他就又覺得餓了。
烏培德一直在實驗,怎麼控制自己的身體。控制自己不要失去意識,控制自己不要吃人。
他從一戶人家偷了一個dv,放在自己的屋裡。他把所有門窗都反鎖,然後拼命控制體內那種感覺,讓自己做出變化。
當他再次醒來的時候,他看了一下dv中的內容,讓他失手把dv丟在地上。
不可能,這絕對不可能!自己怎麼可能變成一隻大貓,我是人!
第四百五十八章看,跑了吧
白天的時候,**拿著地圖,把那幾個死者的死亡地點標註一下。嗯,三環邊,全部都是在三環邊,除了那個血液被吸乾的乾屍。
也就是說,烏培德居住的地方,可能就是三環邊。這樣他順著三環路移動,才會讓命案發生不在一個區。
第一起命案是在方平?區,如果烏培德變成貓人,第一個案發地點,應該距離他家最近。那麼由此推斷,烏培德現在住的地方,應該在方平?區。
**用筆在方平?區畫了一個圈。這跟警察的推斷不同,警察認為,兇手是流動作案。
咦,這麼巧,烏培德出門買東西了。
妖妖食雜店,再往前走走啊,這一溜都是平房,連個有門牌的都沒有。**很著急,這線索也太少了吧。
嗯,牆上貼了一張告示單,是街道辦下發的,清水二?道街。
**開啟度娘地圖,放大清水二?道街,再按照烏培德回去的路線,終於圈定了烏培德的居住地點。
呼~~~這貨要不是恰好出門買吃的,他還真有些麻煩。**都準備讓護路公司的人幫忙了,大把的調查員撒過去,就不信找不到他。
“喂?大黃,窩藏地點我已經確定,是不是讓那兩位高手準備一下,晚上我這邊需要配合什麼嗎?”
“不用,千萬不要。你也知道,那可不是普通人。我不知道你朋友多有能耐,但是不想被體制束縛,儘量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