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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巴說:&ldo;可能是打算行竊,但還沒偷到手就嚇得跑走了;或許是外面有聲音,又或許是他沒料到自己殺人了。這種事發生過一千零一次。&rdo;

&ldo;這也說不通,&rdo;韓德森呆滯地說,&ldo;她的鑽戒就放在梳妝檯上,她甚至沒戴在手上。

小偷只要拿了就可以往外跑。不管有沒有受到驚嚇,拿起一顆鑽戒要花多少時間?那鑕戒好端端的。&rdo;他搖搖頭。&ldo;那條領帶害死我了。原本掛在最下面,領帶架又在衣櫃最裡面。那條領帶最配我那天的衣服。當然,因為是我挑的,但我沒用領帶勒死她。我們吵到一半,我就不知道領帶去哪了。一定是我不注意的時候掉到地上,然後我抓起上班打的那一條,隨手繫上就快步離開了。他溜進來的時候一定有注意到,她完全沒起疑心,他撿起領帶‐‐天曉得他是誰,天曉得他為什麼這樣做!&rdo;

隆巴說:&ldo;那也有可能是一時衝動,沒有理由、沒有原因,就是一股想殺人的渴望。可能是外頭街上的神經病沒被關起來,可能是你們吵架太激烈而刺激到他,尤其他又發現門沒關好。他發現殺人之後可以不受制裁,你會扛下罪狀。你知道,真的有這種事。&rdo;

&ldo;如果是這樣,他們就永遠都找不到殺人兇手了。這種殺手最難追查,要靠運氣才能破案。或許有一天,他們會因為其他案件逮到他,然後發現他和這樁謀殺案有牽連,那是他們的第一個線索,但我那時候早已服刑了。&rdo;

&ldo;那你信裡講到的那個關鍵證人呢?&rdo;

&ldo;我現在就要來講,這是目前唯一的渺茫希望了。就算警方完全不曉得到底是誰下的手,我還是可以證明我的清白。這兩件事不是同一案,可以分開來,一旦我證明瞭自己的清白,就不會是殺人犯了。&rdo;

他左手拍右手掌心,又換右手拍左手掌心,一邊說話一邊輪流拍著。&ldo;有個女人,此刻不知道在哪裡,我們在牢房裡討論這整件事,但她可以證明我不在場‐‐只要告訴他們一件事,我是幾點幾分在離我家八個街口外的酒吧見到她。當時是六點十分。她和我一樣清楚時間。不管她是誰、人在哪,她很清楚我們見面的時間。他們甚至實測過,我不可能在家犯下謀殺案之後,還能在那時間抵達酒吧。約翰,如果你可以幫我一個忙,如果你可以救我,就把她找出來。她可以解開我的劫難。&rdo;

隆巴想了很久,最後說:&ldo;他們用過哪些方法找她?&rdo;

&ldo;什麼都試過了,&rdo;他的聲音很絕望,&ldo;陽光下什麼都翻遍了。&rdo;

隆巴走過來,頹坐在床沿和他並肩。&ldo;籲!&rdo;他對著手掌吹氣。&ldo;警方查不出來、你的律師查不出來,每個人都查不出來,需要證據的時候什麼都沒有‐‐那我有多少機會?好幾個月過去了,這案子都查不出線索了,你只剩下十八天!&rdo;

警衛出現了。隆巴站起來,他的手順著韓德森頹喪的肩膀滑下,然後往外走去。

韓德森舉起手。&ldo;你不想要握手嗎?&rdo;他支支吾吾地問。

&ldo;握手做什麼?我明天還會再來。&rdo;

&ldo;你是說你願意奮力一搏?&rdo;

隆巴轉身用很受傷的眼神看他,好像這愚笨的問題讓他很火大。&ldo;你怎麼會覺得我要放棄呢?&rdo;他吼了一聲。

10刑前第17、1一天

隆巴在牢房裡繞來繞去,雙手插口袋,低頭看著雙腳,好像他之前從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