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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歲的半大孩子,個子剛剛挑起來,肉還沒跟上骨頭長,臉上也還帶著稚氣,他給樂哥看場子,每天沉默寡言,因為和那些三句話不離女人的大老爺們兒實在沒什麼話好說,打起來卻總是比別人要狠,他心裡似乎存著一股說不出的氣。

樂哥一開始對此非常失望,畢竟他對魏謙的期望很大,他原本想著把魏謙送到大學,讓他去唸法律類或者財經類專業,樂哥盤算著,自己的買賣不能老見不得光,他要功成名就,明面上的事就要個有會鑽法律空子、會做假帳的人來打理好,這人得伶俐,還得完全信得過,非魏謙莫屬。

樂哥胸中原本已經排兵布陣一般地勾勒出了他未來宏偉藍圖來,每個人什麼用處都是一一對號的,可他沒想到自己報以厚望的魏謙竟然這麼爛泥糊不上牆,高中就給他輟學不念了。

有一段時間,樂哥已經不再去關注魏謙了,因為沒用了。

可他沒想到,沉寂了一年以後,這個小子竟然打出名來了。

魏謙畢竟是個少年,體力和真正的成年人不大好比,所以幹打手這種&ldo;體力活&rdo;不大佔優勢,樂哥也沒有很看重他,一般都只是讓他白天值班‐‐樂哥名下的娛樂場所,其實就是一家夜總會,雖然白天也開,不過就只是個普通的吃飯的地方,晚上才有重頭戲。

真有鬧事的,一般也都是晚上去,這是業內共識。

誰知偏偏三十六行,行行出流氓,而真正的流氓行當裡竟然也有不良從業人員,也有罔顧職業操守之輩‐‐那幾個人隸屬於本城另一家娛樂城,老總財大氣粗,想挑了樂哥這個地頭蛇,可偏偏人不在本地,鞭長莫及,於是派了手下安排。

他的手下是個曠世奇人,湊齊了人慫氣短臭不要臉等幾大特色,一無是處得少見。

此人仔細尋思了一陣子,覺得晚上去可能幹不過人家,怕進得去出不來,但又不敢違抗老闆的命令,於是別出心裁地在光天化日之下跑去夜總會去鬧場。

對方帶了十幾個外強中乾的彪形大漢,雄糾糾氣昂昂地來到了人員蕭疏的夜總會踢館。

白天看場子的,要麼是透過正經渠道僱傭來的保安,要麼是魏謙這樣被樂哥當花瓶擺著的半大孩子,裝裝樣子可以,動手可見不了真章。

踢館的這幾位一看就來者不善,闖進來壓根沒人敢攔。

那位領頭的,一屁股往大廳一坐,擺明瞭就是搗亂,大聲汙言穢語,調戲端盤子的小姑娘,酒瓶子打碎了一地,本來就不多的吃飯的客人嚇得站起來要走。

大堂經理皺皺眉,低聲吩咐底下的小兄弟,讓他們給樂哥打電話。

結果小兄弟還沒來得及去,穿著娛樂城制服的魏謙就面無表情地走了過去,一個鬧事的人以為他是來制止的小保安,一把抓住他的衣領,絲毫不把他放在眼裡:&ldo;叫你們老闆來,聰明孩子別出來當炮……&rdo;

&ldo;炮灰&rdo;倆字沒說出來,他先陡然變了調子,那人一聲尖叫,慌忙放開魏謙,連著往後退了五六步,面露驚懼。

只見他胸口一道大血口子,血像噴泉一樣地噴了出來,人們這才發現,魏謙手裡拎著一把廚房剁骨頭用的大砍刀。

魏謙砍人毫不手軟,一刀下去,他連臉都沒抹擦,一手拎著砍刀,一手撿起一個碎了一半的酒瓶,招呼不打,連話也不說,直接就像是殺父仇人一樣地衝上去肉搏。

有道是&ldo;愣的怕橫的,橫的怕不要命的&rdo;,這些人避開晚上人流高峰,挑白天清淨的時候過來鬧事,可見本來也不是什麼橫的。

於是十幾個人,當場就被一個不要命的全部幹翻了,以其驚世駭俗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