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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用說她還勉勉強強地把他拉扯大了。

可儘管這樣,魏謙依然打心眼裡恨她。

天天恨,打卡似的定時定點地恨,恨不得吃她的肉喝她的血。

然而……他又會打心眼裡期盼她能給自己一點溫情,偶爾她真的給了,魏謙就會感覺到莫大的幸福,因此他也恨自己,他認為自己基因不好,天生有那麼一根賤骨頭。

女人總是晝伏夜出,她賴以謀生的工作古老又傳統,在我們國家有著數千年見不得光的歷史。這是一份帶給魏謙無數&ldo;榮耀&rdo;的工作‐‐他媽是隻&ldo;雞&rdo;,用這個婊子臭不要臉的話說,這份工作的好處就是白嫖了男人,還要男人給她錢。

魏謙那個強姦犯的爸終結了她的整個少女時代,讓她從裡到外黑了個徹底,越發地不知羞恥起來。

而作為一顆&ldo;雞蛋&rdo;,魏謙的童年就是一場漫長的折磨。

他媽每天晚上都會罵罵咧咧地出門,直到第二天早晨才回來,會用長長的指甲把他從被子裡活生生地掐醒,如果她心情好,就爹孃三舅老爺的一起罵他一遍,如果她心情不好,還會順手打他兩個耳光,然後一身酒氣地指使還沒有鍋臺高的小魏謙去給她弄口吃的。

有那麼好幾次,魏謙把耗子藥都買好了,準備下在飯裡,跟她同歸於盡,不過最後還是沒下成,因為那女人偶爾試圖當個媽的時候,會用柔軟的胳膊抱著他看一會電視,高興了還會溫聲細語地在他耳邊跟他說幾句話。

如果夜裡收入不菲,她還會在早晨回家的路上給魏謙買兩套煎餅果子。

這種情況雖然彌足珍貴、可遇不可求,卻總能讓幼小的魏謙受寵若驚,每到這時候,他就不想殺這個女人了,因為他也會想起來,這女人是他親媽。

他的親媽比他一生中見過的任何女人都要漂亮,然而絲毫沒有給他帶來一點榮耀。

可全世界畢竟只有這麼一個人是他親媽,殺了,就沒了,他捨不得。

他們倆就這樣,彼此仇視又相依為命地活了下來。

魏謙五歲的時候,他媽又嫁了一回人,繼父是個老實人,賺錢不多,沒什麼本事,對這個便宜兒子也不算很熱絡,但是也從沒有虐待過。

後來大概是嫌他在家裡礙眼,等魏謙剛滿六週歲的時候,繼父主動把他送進了小學校,騎著大二八的腳踏車送他去學校報導。

魏謙管他叫叔。

叔來了以後,他媽一夜之間就&ldo;放下屠刀立地成佛&rdo;了,再也不出去鬼混了,幾乎是立竿見影地洗淨了鉛華,高挽了長發,沒再沾過一滴的酒,脾氣也好了很多。

她搖身一變,成了一個正常的女人和正常的母親。

當年冬天,她甚至動手給魏謙織了一件毛衣,那件毛衣他只穿了一冬天,由於個子長得太快,第二年就穿不下了,卻一直被魏謙珍而重之地收在櫃子裡,因為那幾乎是他童年收到的唯一一件禮物。

都說六七歲的孩子到處滾、狗都嫌,可魏謙六七歲的時候乖順得就像條狗一樣,他一句廢話也不多說,一個要求也不提,如果大人不主動給,他就絕不開口問大人討錢,學校裡有時候有點事讓交錢,魏謙都是先跟別人借了,再自己跑撞球廳遊戲廳去給人打雜幫忙,賺幾塊錢還上。

他在這個過程中結識了很多比他年紀大很多的小混混,老闆看著他小,跑來跑去地撿球端盤子挺有意思,再加上有眼力勁兒,非常會看人臉色,所以就把他留下了,當成個奇葩的吉祥物,閒來逗逗。

魏謙對此樂在其中,並不覺得痛苦,因為他在學校裡得知,自己也是祖國花骨朵中的一朵,這種生活,他過得心滿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