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銘夕穿著白色襯衫;頭髮留得整齊利落,龐倩則穿著一條湖藍色的連衣裙,長髮披肩;明眸善睞。她依偎在顧銘夕身邊,兩人一起看著鏡頭微笑。大叔一邊拍一邊說:“新郎真帥,夠精神!新娘子也美,這是我這幾天拍得最好看的結婚照了!”
沒多久,這張照片就貼在了他們新鮮出爐的結婚證上。
晚上,新婚的顧先生終於名正言順地征服了他的顧太太,第一次時,他們激情四射,粗暴而狂野,第二次,他又變得溫柔似水,她伏在他的身上,渾身癱軟,半天都提不起力氣來。
兩個氣喘吁吁又大汗淋漓的人貼在一起聊天,商量著後續的一些事。
“我想國慶節把喜酒辦了。”龐倩說,“不想拖到明年,冬天結婚太冷了。”
他吻著她的肩膀,點頭:“聽你的。”
她又有點猶豫:“那我們要立刻去拍婚紗照了,可是……8月份拍婚紗照也很熱。”
“可以9月拍。”
“那國慶節會來不及拿的。”
“加錢,讓他們加急。”
“也只能這樣了,唉……本來還想去三亞拍婚紗照的。”龐倩很遺憾,“可惜最近三亞都是颱風季。”
顧銘夕繼續吻著她的肩,舌尖舔舔,牙齒咬咬,嘴唇吮吮,玩得樂此不疲,隨口答道:“以後再去三亞拍一遍,寒假時,我們可以去三亞度假,叔叔年底就退休了,我們帶他們一起去。”
“你叫我爸爸什麼呀。”龐倩低聲笑道,顧銘夕抬起眼眸看她,嘴角一彎,漸漸地也笑了:“過年時,帶爸媽一起去三亞曬太陽,好不好?”
“好。”龐倩抱著他的脖子,與他額頭互抵,“這算度蜜月嗎?”
“你說算就算,你說不算就不算。”他說,“龐龐,你想去哪裡玩?歐洲,馬爾地夫,美國,澳大利亞,去哪裡我都陪你。”
“我記著了。”她嘻嘻地笑,往他鼻尖上也咬了一口,“寒假時,把我爸媽丟去三亞,咱倆出去度蜜月。”
他鼻尖吃痛,皺著眉頭看她,龐倩幫他揉揉鼻子,突然湊到他耳邊,柔柔地叫:“老公,我愛你。”
顧銘夕一愣,實在是有些不習慣這個稱呼,但細細體會一下,又覺得很不錯。
很久以前,在Z城,李涵還沒生病的時候,曾經和顧銘夕聊過天。那時候母子兩個因為一個問題而產生了爭論,辯論的核心是,一個人最親密的親人,究竟是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還是伴侶?
顧銘夕認為是父母,但是李涵說,是伴侶。
“銘夕,你的妻子,會從你二十多歲開始陪伴你,如果你們運氣好,兩個人可以一起過到八、九十歲。五十年的相依相伴、朝夕相對,彼此之間的親密無間、心意相通,是父母、子女的關係都不能比的。父母會老去,子女長大會離開,銘夕,也許在你年輕的時候,你會覺得媽媽很重要,但當你到了四十多歲,上有老,下有小,你就會知道,與你一起共擔家庭責任、同進同退的那個人,究竟是誰。”
當時,顧銘夕很不以為意:“媽媽,我不覺得爸爸有和你共擔家庭責任,有和你同進同退。”
李涵也不生氣,笑著說:“我和你爸爸的婚姻很失敗,當然不能給你做榜樣。其實,倩倩的爸爸媽媽倒是很好的榜樣。媽媽只是想對你說,等你結婚以後,你一定要善待你的妻子,要知道,做你的妻子,並不是一件輕鬆的事,不管那個女孩是誰,她都必定會承受一些壓力,這壓力來自她的家庭、她的朋友、她周圍的一切,她願意不顧一切地嫁給你,你一定一定,不能辜負她。”
顧銘夕說:“要是她和你吵架怎麼辦?婆媳關係很難搞,我不是變成了夾心餅乾?”
“我不會和你們住在一起的。”李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