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mgonnafly(我要飛過天際)likeabirdthroughthenight(做穿越黑夜的百靈)feelmytearsastheydry(感受風乾淚滴)!”
忽然,兩個人都愣住了。
不管是泊車的少年,還是本傑明。
因為,這一句是兩人高聲唱出來的,幾乎異口同聲!
“Chandelier!是Chandelier!”本傑明幾乎興奮地跳了起來,為什麼他叫陀螺?還有個原因,陀螺是爵士舞中的經典動作!而Chandelier這首歌,簡直就是爵士舞曲中不世出的名曲!配上主唱那種略帶沙啞和慵懶的嗓音,這首歌足以點燃每一個音樂愛好者和爵士愛好者心中的狂野!
他們同樣不知道,Chandelier,在57界格萊美上摘得四大提名!紅遍全球!
這是一首和STRONGER同等級別的怪物歌曲!原唱SIA的聲音,將那種點燃靈魂的感覺帶到了每一個人的心靈!
Chandelier的歌聲,震耳欲聾,讓這裡站著的一個人,和坐在車裡的他,已經按捺不住自己的手腳!
陀螺是吧?就算老子是陀螺!也是個愛好DANCE的陀螺!
“我是電視臺的!這是工作證!這是駕/駛證!”本傑明呼吸都加粗了,飛快地翻出自己的證件甩給泊車人員,車就在原地一停,用最快的速度跳了出來:“車就停在這裡了!我先走一步!”
“哎!”泊車小弟顯然也是個DANCER,不過很可能只是初學者或者愛好者,因為,隨著Chandelier那極富衝擊性的歌聲,他整個人的腳步都開始飄搖起來。本傑明看了一眼,好傢伙,這是個練POPPIING(機械舞)的。
媽的!這裡居然泊車都是個DANCER!本傑明心頭一驚一片火熱,Chandelier的歌聲就像一片海潮,不停地衝擊他的心防,他已經迫不及待地想衝到體育館裡面看看這一次的盛況!
“先生!停在這裡會被拖車的!”
“讓拖車的混蛋去見上帝吧!”本傑明挎上包,瘋了一樣朝被叢叢植被擋著的體育館飛奔而去!
然而,飛奔不到百米,他就徹底嚇傻了。
剛繞過停車場的植被,衝到體育館面前,他簡直不敢相信這是一場街舞盛會!
茫茫多的人龍!
一眼看不到頭!起碼上千人!不知道有沒有兩千?三千?
“我!的!天!……”他震愕地看著眼前的一切,目瞪口呆。隨後,激動得渾身發抖。
多久了?街舞界有多久沒有出現這種盛景了?他記得上一次,還是兩年前。
周圍嘈雜的聲音,在他聽來是如此的悅耳。
“Chandelier!是Chandelier啊!我認為最棒的爵士樂!”旁邊,是一位紅頭髮,滿臉青春痘的男孩,他興奮地對著根本不認識的同道尖叫道:“這可是我最喜歡的一首歌了!不管是誰跳它!我都會給他最高的掌聲!”
“嘿!兄弟!那是你沒有聽過LOVEYOULIKEALOVESON(賽琳娜。戈麥斯)吧?那才是真正的NO。1!”旁邊是一位滿頭小辮子的黑人,白了他一眼立刻反駁:“Chandelier雖然好聽,但是慢吞吞的爵士不是我的喜好!”
“兩位!”另一邊一位男孩不樂意了:“GHOST(艾拉。亨德森)的節奏比這首歌強得多!”
但是更多的,是抱怨。
“人太多了!實在太多了!”一位女孩被擠得前胸貼後背,不停地對著身邊的男友訴苦:“我們八點就來了,結果還這麼多人!我早說過七點起床吧!”